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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 2021-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对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充分应对销售备货及原材料采购的需求,更好地提升并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销售能力和生产能力,公司拟采用连带责任担保方式为公司并表范围内的6家子公司堆龙德庆捷销实业有限公司、厦门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晋江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厦门七匹狼针纺有限公司、晋江七匹狼服装制造有限公司 、厦门七匹狼服装营销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最高额担保,拟担保额度为161,500万元人民币。公司可在额度有效期内与授信银行签署最长期限为五年的担保合同。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由公司或者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作为担保方进行上述担保。在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于2021年1月14日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晋江七匹狼服装制造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

  (2)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赁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工商银行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工商银行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工商银行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工商银行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年累计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50,990.35万元,占2019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8.50%;实际担保余额为26,282.97万元,占2019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4.38%。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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