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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及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21-011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10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046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针对《反馈意见》,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申报会计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律所”、“申请人律师”)等相关各方根据反馈意见要求对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并及时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0月17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二、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主要原因

  鉴于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经公司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后,决定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材料。

  同时,公司拟与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用技术集团”)、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和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分别签署《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终止协议》,并终止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分别与通用技术集团、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小米长江产业基金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之终止协议的公告》。

  三、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主要是基于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发展规划因素后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在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后,在调整和修改方案后,在履行了相应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后,将向中国证监会重新递交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材料。

  为实施前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波先生向前次非公开发行对象通用技术集团、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出具了《关于不减持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减持公司股票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0号);鉴于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根据《承诺函》所附承诺失效条件,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波先生出具的《承诺函》自《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公告》披露之日起自动失效,吴波先生自公告之日起不再受前述《承诺函》约束。

  四、相关决策程序

  对于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材料,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终止协议的议案》。根据2020年8月10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与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事宜,因此,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材料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对于重新申报事项,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新的方案重新向中国证监会递交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材料。公司拟于2021年2月1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主要是基于相关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后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在制定新的方案后重新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材料。公司审议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6日

  

  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21-010号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关于非公开

  发行股票之终止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鉴于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经公司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后,决定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材料。

  2021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用技术集团”)、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和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分别签署《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终止协议》(以下单称或合称“《终止协议》”)。

  一、《终止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0年8月1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并于2020年7月23日与通用技术集团、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和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分别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单称或合称“《股份认购协议》”)《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以下单称或简称“《战略合作协议》”)。

  鉴于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经公司与通用技术集团、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和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协商一致,公司拟与上述三方分别签订《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终止协议》,上述协议自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根据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签署《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协议签订主体及签订时间

  (1)通用技术集团

  甲方: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

  甲方: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3)小米长江产业基金

  甲方: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主要条款

  (1)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除《股份认购协议》“第五条 保密义务”之外,《股份认购协议》、《战略合作协议》自动终止,《股份认购协议》、《战略合作协议》对双方不再具有约束力,双方就《股份认购协议》、《战略合作协议》不再享有任何权利或承担任何义务。

  (2)双方确认,双方在《股份认购协议》、《战略合作协议》项下均无违约情形,《股份认购协议》、《战略合作协议》终止后,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亦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争议、纠纷。

  (3)因签署、终止《股份认购协议》、《战略合作协议》以及签署本协议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无需向其他方支付任何费用。

  (4)本协议签署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三、《终止协议》的签署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同时与通用技术集团、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和小米长江产业基金签署《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终止协议》有关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在制定新的方案后重新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相关工作,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后续公司将正常开展重新提交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相关工作。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2021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通用技术集团、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和小米长江产业基金签订《终止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拟与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签署《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终止协议》,上述协议签署系公司与通用技术集团、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和小米长江产业基金之间真实的意思表示,协议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通用技术集团、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和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分别签订《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终止协议》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6日

  

  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21-007号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10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月15日在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水阁路厂区会议室,以部分现场表决、部分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逐项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

  鉴于目前相关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经公司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后,决定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公司将在修改和调整方案后重新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审议程序并尽快向中国证监会重新递交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材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用技术集团”)、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和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分别签署《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终止协议》,并终止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分别与通用技术集团、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小米长江产业基金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终止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进行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要求,具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该方案以下事项,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采用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超过三十五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252,079,288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要求为准。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80,000.00万元(含本数)。在前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时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后,再最终确定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及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派息/现金分红后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后P1=P0/(1+N);两项同时进行则P1=(P0-D)/(1+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其减持需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000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资以下项目: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需要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按照有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规定编制的《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拟定了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的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做出了相关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确定包括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事项;

  2、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而修改方案(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3、根据有关部门对具体项目的审核、相关市场条件变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因素综合判断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4、聘请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中介机构,签署本次发行相关文件、合同和协议,并履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手续等;

  5、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手续等相关发行申报事宜;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章程修改、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具体事宜,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上市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须的、恰当或合适的所有其他事项;

  9、处理与公司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以满足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10、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与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2月1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6日

  

  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21-008号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10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月15日在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水阁路厂区会议室,以部分现场表决、部分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晓霞女士主持,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逐项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

  鉴于目前相关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经公司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后,决定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公司将在修改和调整方案后重新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审议程序并尽快向中国证监会重新递交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材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用技术集团”)、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和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分别签署《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终止协议》,并终止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分别与通用技术集团、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小米长江产业基金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终止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进行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要求,具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该方案以下事项,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采用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超过三十五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252,079,288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要求为准。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80,000.00万元(含本数)。在前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时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后,再最终确定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及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派息/现金分红后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后P1=P0/(1+N);两项同时进行则P1=(P0-D)/(1+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其减持需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000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资以下项目: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需要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按照有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规定编制的《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拟定了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的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做出了相关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确定包括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事项;

  2、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而修改方案(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3、根据有关部门对具体项目的审核、相关市场条件变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因素综合判断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4、聘请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中介机构,签署本次发行相关文件、合同和协议,并履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手续等;

  5、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手续等相关发行申报事宜;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章程修改、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具体事宜,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上市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须的、恰当或合适的所有其他事项;

  9、处理与公司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以满足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10、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月16日

  

  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21-009号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2月1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2月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1日9:15- 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25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 会议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水阁路16号公司会议室

  8. 股东参加现场会议,请携带相关证件或委托书原件,否则不能参加现场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

  1.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特别决议)

  2.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特别决议)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特别决议)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特别决议)

  2.04发行数量(特别决议)

  2.0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特别决议)

  2.06限售期(特别决议)

  2.07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特别决议)

  2.08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特别决议)

  2.09上市地点(特别决议)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特别决议)

  3.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特别决议)

  4.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特别决议)

  5. 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特别决议)

  6.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特别决议)

  7. 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特别决议)

  8. 审议《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特别决议)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年1 月16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特别提示

  1、议案1至议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时间: 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6:30。

  2、会议登记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水阁路16号公司证券与公共关系部  。

  3、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等股东身份书面证明、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等股东身份书面证明、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等股东身份书面证明、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大会参会回执》(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于2021年1月27日16:30前送达公司证券与公共关系部,以便登记确认。

  (4)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水阁路 16 号(邮政编码:211106)

  联系人:袁琴、时雁、王佳敏

  电子邮件:zqb@estun.com

  联系电话:025-52785597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6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附件三: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47。

  2、投票简称:埃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2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  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截至2021年1月25日,本单位(个人)持有埃斯顿(代码:002747)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三: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作为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截至2021年1月25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埃斯顿(代码:002747)股票                  股,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于2021年2月1日(星期一)下午14:00召开的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该议案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同意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2、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派代表)签字。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4、本授权委托书的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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