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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1-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未出现增加、变更提案的情况;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1113号四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强先生

  (六)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765,763,4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9539%。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765,654,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9445%。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股份10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4%。

  (四)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2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263,1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088%。

  (五)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由见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逐项表决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65,654,00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7%;反对109,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53,72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390%;反对10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61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65,654,00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7%;反对109,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53,72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390%;反对10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61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65,654,00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7%;反对109,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53,72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390%;反对10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61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765,654,00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7%;反对109,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53,72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390%;反对10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61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765,654,00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7%;反对109,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53,72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390%;反对10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61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765,654,00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7%;反对109,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53,72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390%;反对10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61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65,654,00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7%;反对109,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53,72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390%;反对10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61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汪旻、张力玮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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