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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1-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月15日下午在公司总部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八届董事会成员:芮勇、王学庚、宋平、金来富、许瑞林、姜晓明、张益、蔡海静、曹悦共计9位董事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王学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选举王学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之日止。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之日止。审议通过的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如下:

  1、战略决策委员会:芮勇先生(主任委员)、许瑞林先生、张益先生、曹悦先生、蔡海静女士。

  2、审计委员会:蔡海静女士(主任委员)、芮勇先生、金来富先生、曹悦先生、张益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益先生(主任委员)、芮勇先生、王学庚先生、蔡海静女士、曹悦先生。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聘任宋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之日止。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聘任林春娜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之日止。

  林春娜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龙溪街道环山路899号B座三楼

  电话:0572-2026371;

  传真:0572-2026371;

  电子信箱:lcn@mizuda.net。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聘任姜晓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阅提供的宋平先生、姜晓明先生、林春娜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协调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同意聘任宋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姜晓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林春娜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6日

  附:简历

  芮勇:男,中国国籍,1978年生,汉族,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美欣达集团董事、总经理;浙江百奥迈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美欣达智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美欣达纳海环境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州吴兴永邦民间资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州吴兴万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美欣达金控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美欣达纺织印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截至公告日,芮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学庚:男,中国国籍,1979年生,汉族,本科学历,拥有中国法律职业资格、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历任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美欣达智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截至公告日,王学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0,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宋平:男,中国国籍,1966年生,汉族,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淮北宇能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截至公告日,宋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金来富:男,中国国籍,1971年生,汉族,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董事。现任公司董事;美欣达集团财务总监;美欣达金控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湖州温泉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董事。截至公告日,金来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71,718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许瑞林:男,中国国籍,1946年生,汉族,中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美欣达集团董事、副总经理;浙江旺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浙江百奥迈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美欣达集团董事;美欣达智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湖州众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州市美欣达壹号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州希德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欣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湖州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截至公告日,许瑞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0,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姜晓明:男,中国国籍,1982年生,汉族,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历任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科长;湖州展望药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旺能环保财务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截至公告日,姜晓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0,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益:男,中国国籍,1961年生,汉族,本科学历。历任上海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副处长;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腾韶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上海品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环联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公告日,张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蔡海静:女,中国国籍,1982年生,汉族,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经济学博士后,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对象、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英国特许会计师(ACCA)、加拿大注册会计师(CPA-Canada)、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历任台湾政治大学管理学院和美国德锐大学管理学院访问学者。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信息与资本市场监管研究中心主任、浙江财经大学国际会计系副主任,兼任永艺股份、集智股份、康隆达的独立董事。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公告日,蔡海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曹悦:男,中国国籍,1969年生,汉族,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历任浙江省司法厅主任科员;现任浙江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兼任春风动力、德宏股份、万邦德的独立董事;浙江国检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公告日,曹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林春娜:女,中国国籍,1984年生,汉族,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2007年至2010年就职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项目经理;2010年7月加入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部长和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职务。2020年6月起担任旺能环境董事会秘书。2011年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截至公告日,林春娜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00,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1-14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15日(星期五)下午2:3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龙溪街道环山路899号B座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学庚先生主持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11日(星期一)

  7、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刊登在2020年12月31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8、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名(代表股东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43,430,5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4.0395%。其中: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42,866,31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9056%;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564,26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339%   ;

  3、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564,3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339%  。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1:《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表决,分别选举芮勇先生、王学庚先生、宋平先生、金来富先生、许瑞林先生、姜晓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1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芮勇

  表决结果为:同意143,421,7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3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55,5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8%

  表决结果:芮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1.2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学庚

  表决结果为:同意143,421,7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3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55,5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8%

  表决结果:王学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1.3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宋平

  表决结果为:同意143,421,7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3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55,5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8%

  表决结果:宋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1.4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金来富

  表决结果为:同意143,421,7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3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55,5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8%

  表决结果:金来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1.5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许瑞林

  表决结果为:同意143,421,7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3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55,5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8%

  表决结果:许瑞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1.6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姜晓明

  表决结果为:同意143,421,7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3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55,5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8%

  表决结果:姜晓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2:《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表决,分别选举张益先生、蔡海静女士、曹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2.1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益

  表决结果为:同意143,421,7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3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55,5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8%

  表决结果:张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2.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蔡海静

  表决结果为:同意143,421,7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3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55,5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8%

  表决结果:蔡海静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2.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曹悦

  表决结果为:同意143,421,7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3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55,5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8%

  表决结果:曹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3:《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表决,分别选举杨瑛女士、郝志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3.1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杨瑛

  表决结果为:同意143,418,5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36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52,3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1%

  表决结果:杨瑛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议案3.2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郝志宏

  表决结果为:同意143,421,7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3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55,5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8%

  表决结果:郝志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本次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2021年1月16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五、备查文件

  1.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1-16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月15日下午在公司总部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位股东代表监事杨瑛、郝志宏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出的职工代表监事蔡建娣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杨瑛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选举杨瑛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会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16日

  附简历:

  1、 杨瑛,女,中国国籍,1978年生,汉族,本科学历。历任浙江旺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长;浙江美欣达纺织印染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美欣达智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美欣达纳海环境有限公司监事;美欣达欣旺能源有限公司监事;湖州吴兴永邦民间资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美欣达金控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合肥邦贝商贸有限公司监事;湖州食品化工联合有限公司监事。截至公告日,杨瑛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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