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通知于2021年1月8日以电话及书面方式已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1.2亿羽肉鸡产业生态项目”中饲料厂的实施地点由诸城市林家村镇三皇庙社区三皇庙经济联合社变更为诸城市石桥子镇小辛兴村。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1、《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1年1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修改经营范围、办理工商变更并修订<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的《营业执照》,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备案同时完成。

  《营业执照》变更内容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63,692,511.00元”变更为“人民币573,692,485.00元”;

  2、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 许可项目:饲料生产;粮食收购;家禽饲养;活禽销售;家禽屠宰;食品生产;食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公司《营业执照》登记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729262478P

  名  称: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 牟平工业园区(城东)

  法定代表人:王寿纯

  注册资本:伍亿柒仟叁佰陆拾玖万贰仟肆佰捌拾伍元整

  成立日期:2001年06月14日

  营业期限:2001年06月14日至     年  月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饲料生产;粮食收购;家禽饲养;活禽销售;家禽屠宰;食品生产;食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5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月8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冷胡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涉及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等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1、《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6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仙坛股份”)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8号)核准,公司向10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09,999,974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9.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4,999,753.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4,475,996.84元(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0,523,756.16元。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和信验字(2020)第000062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04,499.9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2亿羽肉鸡产业生态项目”,拟投入7个商品鸡场、饲料厂及屠宰厂共9处建设项目。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中“饲料厂”的实施地点,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后,若需履行政府有关部门的备案、审批等程序,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

  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年产1.2亿羽肉鸡产业生态项目”中饲料厂的实施地点,是根据公司在诸城市的整体养殖规划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增强饲料厂与商品鸡养殖场的整体配套,优化公司在诸城市白羽肉鸡的养殖布局,充分发挥内部协同效应,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整体运营效率。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涉及募集资金投向、用途或实施方式的变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今后长远发展规划。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1.2亿羽肉鸡产业生态项目”中饲料厂的实施地点由诸城市林家村镇三皇庙社区三皇庙经济联合社变更为诸城市石桥子镇小辛兴村。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饲料厂”的实施地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涉及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等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仙坛股份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内容,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仙坛股份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

  备查文件:

  1、《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6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