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恒生互联网科技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调整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恒生互联网科技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简称:华夏恒生互联网科技业ETF(QDII),场内简称“恒生互联”,扩位简称“恒生互联网ETF”,认购代码:513333)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2021年1月15日发布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恒生互联网科技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调整发售期的公告》等规定,本基金自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20日(含)期间公开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2种方式认购本基金。其中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的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时间为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20日。

  自2021年1月18日起,投资者可在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网下现金认购业务,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暂不办理本基金的网下现金认购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本基金销售机构在本公司官网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也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进行咨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加了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石化学”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关联方。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65元/股,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现将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聚石化学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

  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1年1月18日起在宁波银行、五矿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金明细

  如上述基金尚未开放、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对应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宁波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74;

  宁波银行网站:www.nbcb.cn;

  (二)五矿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184-0028;

  五矿证券网站:www.wkzq.com.cn;

  (三)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风险提示:华夏睿阳一年持有混合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持有期。在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投资者申购的每份基金份额以其申购申请确认日为一年持有期起始日,投资者可自该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如果投资者多次认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赎回开放的时间可能不同,请投资者关注持有份额的到期日,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