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三圣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号
控股股东潘先文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39),持有公司213,294,91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3738%)的潘先文先生计划采取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920,000股(含),拟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6%(含)。其中,若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则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实施,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则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实施,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受让方在受让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公司对潘先文先生的减持计划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8月1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2020年10月1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52)、2020年11月1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59)、2020年11月1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60)。
2021年1月1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先文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潘先文先生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潘先文先生减持的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
注:减持均价及占总股本的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另:潘先文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1,6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协议转让给王南彬先生,已于2020年9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予以确认,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49)。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变动前后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潘先文先生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
3、潘先文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潘先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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