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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 企业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1-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接到通知,获悉公司控股子公司赣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宏新材”)通过了江西省2020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已获得证书。展宏新材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036000178。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展宏新材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自2020年1月1日起连续三年(2020年-2022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展宏新材自2020年1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均已按15%的税率计缴,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影响本年度经营业绩。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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