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1-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浙江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251号),公司被列入浙江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名单,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33004757,发证日期2020年12月1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将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通过后三年内(2020年至2022年)享受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经测算,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按照25%的税率计提了企业所得税,公司将根据有关政策文件规定,2020年度所得税率由原来的25%下降为15%,该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数据产生积极的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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