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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1-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月11日,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01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收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1)。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组织相关各方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对所述问题逐项进行核实并回复。鉴于本次《问询函》所涉及的主要问题回复工作已基本完成,尚有少量事项需进一步完善,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

  公司将积极协调相关各方持续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预计于2021年1月26日前完成回复工作,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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