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转D39版)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18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薛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13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总经理。应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回收表决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对外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六、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4。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元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7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月18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齐振雄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13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三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回收表决票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自身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一年元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8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5号),核准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83,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实际向社会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2,83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83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9,145,769.8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810,854,230.1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0年3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0〕440ZC0065号)。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投入以下15个项目: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

  为确保募集资金高效使用,公司拟将清远海贝年产3万吨饲料项目(以下简称“清远海贝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及湛江海大年产20万吨饲料项目(以下简称“湛江海大项目”)募集资金变更到“江门容川饲料有限公司年产27万吨饲料项目”(以下简称“江门容川项目”)和“淮南海大生物饲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生物配合饲料项目”(以下简称“淮南海大项目”),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共计31,446.73万元(含利息收入及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汇丰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30.51万元,拟变更至江门容川项目和淮南海大项目。

  综上,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合计31,477.24万元,占募集总额11.12%。

  (三)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审议情况

  2021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新募投项目已取得相关部门出具的投资项目备案证及环评批复。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清远海贝项目实施主体为清远海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21,600.09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5,053.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3,453.4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600.09万元。设计规模为建设4条饲料预混料生产线,预混料设计产能为3万吨/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清远海贝项目工程尚在前期筹建中,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176.0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2,972.90万元(含利息收入及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95.36万元)。

  2、湛江海大项目实施主体为湛江海大饲料有限公司,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22,092.88万元,扣发行费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8,465.75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湛江海大项目尚未投建,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8,504.34万元(含利息收入及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8.08万元及公司交通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转入30.51万元)。

  (二)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1、清远海贝项目实施地点为广东省清远市,原计划投资21,600.09万元建设年产3万吨水产预混料,鉴于行业养殖规模结构和产能区域调整以及公司不断优化产品结构组合等,为了更加贴合市场、进一步优化现有产能布局,公司拟变更清远海贝项目至其他饲料项目。

  2、湛江海大项目实施地点为广东省湛江市,原计划投资22,092.88万元建设年产20万吨的水产配合饲料,提高公司粤西桂东区域供给能力。鉴于公司在桂东的梧州海大饲料厂已投建完毕,且募投项目南宁海大年产48万吨饲料项目建设进度加快,能在一定程度缓解周边地区的供应压力,从项目的缓急程度以及公司产能布局需求出发,公司拟变更湛江海大项目至其他饲料项目。

  综上,鉴于市场需求及公司产能布局需求,为了更好地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变更清远海贝项目及湛江海大项目的建设安排,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先行投资建设江门容川项目及淮南海大项目。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江门容川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江门容川饲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广东省台山市端芬镇。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30,401.08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2,000.00万元。设计规模为建设8条饲料生产线,设计产能为27万吨/年。本项目计划建设期约为24个月。

  2、项目可行性分析

  饲料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行业,作为连接种植业与养殖业的饲料行业,其发展对促进粮食高效转化增值、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畜牧水产养殖起到良好的基础支撑和保障作用。2010年至2019年,我国饲料产量从16,202万吨增长至22,885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3.91%。2015年以来,我国饲料产量均位居世界第一。

  本项目实施地点台山市位于珠江三角洲西南部,南濒南海,西、北与阳江、恩平、开平市接壤,东临新会,与珠海特区相望。项目所属城区是台山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交通枢纽。台山市依山靠海,是珠江三角洲“鱼米之乡”,是广东省农业发展地区之一,其水产产品的产销量名列广东省乃至全国前列。

  珠三角地区是公司在华南地区的核心市场,产品品类丰富、质量稳定、性价比高,客户粘性强,市场占有率位居行业之首。公司自2004年陆续在江门、珠海、茂名等地投资建厂,并在江门及周边地区积累了的丰富客户资源和市场口碑,随着公司产品细分度市场占有率的进一步提升,当前产能无法满足当地市场发展需要。为进一步缓解粤中地区产能供应压力、完善产能布局、提高市场占有率,公司将在江门台山市投资建设饲料厂。

  3、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年均营业收入104,915万元,年均净利润3,562万元,投资回收期6.77年。

  (二)淮南海大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淮南海大生物饲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安徽省淮南市寿县。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23,549.91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9,477.24万元。设计规模为建设8条饲料生产线,设计产能为30万吨/年。本项目计划建设期约为24个月。

  2、项目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实施地点淮南市地处安徽省中北部,东与滁州市毗邻,东南与合肥市接壤,交通便利,水产资源丰富。2019年,安徽省饲料产业实现总产量为817万吨,同比增长33%,饲料总产量持续增长,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公司自2013年在安徽投资第一家饲料公司安徽海大,经近年发展,安徽海大已成为安徽单厂产值和销量最大的饲料企业之一。目前,公司已在安徽宣城、和县、淮南等地布局饲料板块业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在安徽省市场的产能布局、提升市场占有率,公司将在安徽淮南市投资建设饲料厂。

  3、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年均营业收入77,037万元,年均净利润1,941万元,投资回收期8.25年。

  四、项目实施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本次拟变更项目的投资建设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具有较为广阔的市场前景,公司产品具备核心竞争力。虽然公司已对上述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仍然存在资金到位不及时、项目实施组织管理不力、项目不能按计划开工或完工、项目投产后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市场拓展不理想等情况的可能性和风险,以上情况如果实际发生,将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果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谨慎评估论证募投项目可行性,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加强组织管理,积极推进项目进程;充分发挥公司在研发、服务、管理和人才等方面的竞争力优势,积极开拓市场,深化客户服务,提高产品性价比,实现公司与客户共赢,进一步提升公司和项目的盈利能力回报全体投资者。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变更后募集资金投向仍为公司主业,且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

  2、监事会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自身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保持一致,新募投项目已取得相关部门出具的投资项目备案证及环评批复。公司针对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元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9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200,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考虑到公司部分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将要到期,公司拟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到期后向银行继续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2021年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见下表:

  

  上述授信额度及授信产品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产品主要为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公司将在授信额度内进行贷款,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总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可以公司自身或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名义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与各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并授权薛华先生或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法人代表公司与各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等相关申请书、合同、协议书等文件)。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长短期借款余额为59.74亿(未经审计),占公司总资产的21.50%;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6.20%。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元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0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被担保人(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对外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有序开展融资业务、增强与原材料供应商的战略合作以及缓解产业链下游部分优质养殖户或经销商的资金周转困难,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对外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78,302万元的担保,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及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发生的应付款项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23,526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含对向境外子公司发放贷款的银行总行或其国内其他分支机构提供的反担保,下同);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或以自有资产办理质押/抵押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63,377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在第三方担保公司对公司养殖户或经销商(以下简称“借款人”)向金融机构融资采购公司产品提供担保的前提下,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担保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反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养殖户或经销商向金融机构融资采购公司产品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1,400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为了有序开展融资业务,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了增强与原材料供应商的战略合作,更有效发挥公司集中采购优势,提高运营效率,保障公司控股子公司能获得更高的应付账款授信额度,增强盈利能力,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发生的应付款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信息、公司与被担保人的股权关系(见附表一)

  1、附表一所列子公司的其他少数股东需对公司的金融机构融资和应付款项担保承担反担保责任,将在公司提供担保时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合同,承诺在被担保人如无法如期偿还债务,而导致公司履行担保偿还义务后,其他少数股东将按其持有被担保人的股权比例对公司承担相应的偿还义务。

  2、公司与附表一所列子公司的其他少数股东及提供融资贷款的金融机构和提供原材料的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上述其他少数股东及提供融资贷款的金融机构和提供原材料的供应商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被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表三。

  (三)拟签署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公司拟为上述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及应付款项提供的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条款内容以与各合作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债权人:提供融资贷款的金融机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原材料供应商。

  三、 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为了有序开展融资业务,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其他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提供担保子公司及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提供担保子公司:海大国际集团有限公司(Haid International Group Limited,以下简称“海大国际”);

  海大国际及被担保子公司的基本信息、股权关系详见附表一及附表二。

  附表一所列子公司的其他少数股东需对公司的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承担反担保责任,将在子公司提供担保时与子公司签订反担保合同,承诺在被担保人如无法如期偿还债务,而导致子公司履行担保偿还义务后,其他少数股东将按其持有被担保人的股权比例对子公司承担相应的偿还义务。

  (二)被担保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详见附表三。

  (三)拟签署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海大国际拟为被担保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不超过263,377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际担保金额及具体条款内容以与各合作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 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

  (一)对外提供担保子公司及担保额度

  1、为缓解产业链下游部分优质养殖户或经销商的资金周转困难,提高融资效率并促进公司产品的销售,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主营业务,促进客户与公司共同进步与发展,在第三方担保公司对公司养殖户或经销商向金融机构融资采购公司产品提供担保的前提下,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第三方担保公司提供不超过借款人融资金额的40%的反担保,拟反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

  2、公司担保子公司广州海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子公司”)等拟为公司养殖户或经销商向金融机构融资采购公司产品提供不超过71,4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3、综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91,400万元。

  担保人基本信息、公司与其的股权关系详见附表二。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对象均为与公司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优质养殖户或经销商等客户,并经提供担保的控股子公司严格审查、筛选后确定。被担保对象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防范措施

  1、借款人是经公司严格筛选后向金融机构推荐的、与公司保持良好业务关系且具有较好信誉和一定偿还能力的优质养殖户或经销商。

  2、公司控股子公司是在第三方农担公司对公司养殖户或经销商向金融机构融资采购公司产品提供担保的前提下,向第三方担保公司提供不超过借款人融资金额40%的反担保,风险可控。

  3、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担保子公司为借款人提供融资担保的,借款人必须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同时担保子公司也获取了第三方再担保公司的普惠金融支持,第三方再担保公司为担保子公司的服务三农担保业务提供一定比例的反担保,进一步增强公司服务农业产业发展的能力,同时减少公司的担保风险。

  4、借款人在提供融资的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账户用于贷款发放与归还,同时该账户融资资金仅用于向公司采购饲料等物质,保证了公司销售回款。

  5、借款人发生逾期的情况下,公司有权将借款人的相关款项(包括但不限于预付货款、销售返利和押金)代为用于偿还借款人逾期贷款本息。

  6、公司制定了相关制度,对借款人筛选、贷前授信额度评估、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规定。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现场检查借款人生产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若出现风险预警情况,马上报告责任部门,启动风险防控措施。

  五、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对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筹措资金及增强与原材料供应商的战略合作,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资产优良,偿债能力较强,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且由其他少数股东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平、对等,公司担保风险较小。

  公司子公司为优质养殖户或经销商等客户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发挥公司产业链优势,促进客户与公司共同进步与发展,该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六、 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为其自身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筹措资金,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资产优良,偿债能力较强,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且由其他少数股东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平、对等,公司担保风险较小。

  2、对公司为优质养殖户或经销商等客户融资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融资的对象均为与公司控股子公司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优质养殖户或经销商,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七、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为261,780.63万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40,303.87万元、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担保余额为6,197.35万元、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担保余额为15,279.41万元。实际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20.74%,其中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担保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1%。连同本次新增额度,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包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外的担保)共计1,238,791.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98.24%(其中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净资产比例为89.79%、对合并报表外主体的担保占净资产比例为8.4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未偿付的担保事项。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对外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元月十九日

  附表一:被担保人的基本信息、公司与其的股权关系

  

  

  附表二:担保人的基本信息、公司与其的股权关系

  

  附表三:被担保人2020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1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下同)2021年以自有资金最高不超过35亿元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其中,以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保证金(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投资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的期货和期权合约;以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套期保值的背景及必要性

  (一)开展商品期货及期权套期保值的背景及必要性

  公司主要从事饲料、种苗、动保及生猪的生产和销售业务,同时以该业务为依托,利用公司采购成本优势拓展原料及相关产品的贸易业务。

  为规避经营相关原材料、成品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计划利用商品期货和商品期权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以有效管理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下转D39版)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