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21-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0号)(以下简称“批复”),批复内容如下:
一、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面值余额不超过100亿元;
三、本次短期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
四、本次发行短期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五、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六、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短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批复的要求,办理本次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9日
● 报备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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