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银行”、“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3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方式、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招商证券和中信建投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0.83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剔除无效报价后,网下投资者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申报价格的加权平均值及中位数、全部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申报价格的加权平均值及中位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
2、本次发行价格为10.83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8.07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8.97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货币金融服务(J66)。截至2020年12月25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6.37倍。
3、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按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4、投资者请按10.83元/股在2021年1月21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1年1月21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5、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6、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7、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8、根据《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及相关安排,公司将不向《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下的发行人关连人士(定义见《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关连人士”)配售发行人本次A股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9、网下投资者应根据《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21年1月25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1月25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10、当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少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1、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根据《投资者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一种情形的,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六个月;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单种情形两次(含)以上或两种情形以上,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十二个月。网下投资者所属的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第(九)项“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第四十六条第(二)项“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情形,未造成明显不良后果,且及时整改,并于项目发行上市后十个工作日内主动提交整改报告的,可免予一次处罚”。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认购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12、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6日、2021年1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重庆银行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47,450,53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511号文核准。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简称为“重庆银行”,股票代码“601963”,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简称“重银申购”,申购代码为“780963”。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上交所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ipo.uap.sse.com.cn/ipo。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关于申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服务—IPO业务专栏中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IPO系统用户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3、本次公开发行总量为347,450,534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43,215,534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4,235,000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
4、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网下申购时间为2021年1月21日(T日)9:30-15:00。只有初步询价时提交了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才能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其初步询价时申报的有效拟申购数量。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联席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联席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联席主承销商将剔除不予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1年1月21日(T日)9:30-11:30、13:00-15:00。2021年1月21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1年1月1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21年1月1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10,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0,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04,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2021年1月25日(T+2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配售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2021年1月25日(T+2日)公告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1月25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少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特别提醒,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认购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5、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6、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21年1月21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1年1月21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见本公告“一、(五)回拨机制”。
7、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8、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请见本公告“六、中止发行情况”。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20年12月30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10、有关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及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47,450,534股,全部为新股,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43,215,534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4,235,00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估值水平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0.83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8.07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8.97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376,288.9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760.07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370,528.86万元。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T日15:00同时截止。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的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在网下发行均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100倍、低于150倍(含)的,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150倍的,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如果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低于50倍(含),则不进行回拨。
(2)在网上发行未获足额申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联席主承销商按照已公告的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21年1月22日(T+1日)在《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联席主承销商联系。
(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八)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九)承销安排
余额包销。
二、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情况
2020年12月25日(T-4日)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日。截至2020年12月25日15:00,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系统收到2,83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9,108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申报总量为3,625,250万股。
(二)投资者核查
联席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递交核查材料、是否存在禁止性配售情形进行了核查,同时,对属于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专户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或者私募基金的配售对象,是否按照《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的要求进行了备案并提供了产品备案或私募基金备案的相关证明文件进行了核查。
综合以上的核查结果,200个配售对象不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网下投资者的资格条件,对应的申报数量合计为79,800万股。其余2,79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8,908个配售对象的报价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条件,对应申购总量为3,545,450万股,报价区间为1.80元/股—400.00元/股。上述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中,涉及到私募投资基金的,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登记备案。全部报价明细表请见“附表: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后,全部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的报价中位数为10.8300元/股,加权平均值为10.8674元/股。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上六类投资者合称为“六类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为10.8300元/股,加权平均值为10.8300元/股。全部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报价的中位数为10.8300元/股,加权平均值为10.8300元/股。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请见“附表: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
2,79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8,908个配售对象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三)剔除最高报价部分有关情况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按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10.83元/股(不含10.83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过程总共剔除50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申报,对应的申购数量为20,000万股,剔除的最高报价申购数量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的申购总量3,545,450万股的比例为0.56%。剔除明细请查阅“附表: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2,75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8,858个配售对象报价的中位数为10.8300元/股,加权平均数为10.8134元/股,公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为10.8300元/股,加权平均数为10.8300元/股。
(四)发行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不高于剔除无效报价后,网下投资者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申报价格的加权平均值及中位数、全部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申报价格的加权平均值及中位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参考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0.83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8.07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8.97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有效报价的确定
2020年12月29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限制名单公告(2020年第10号)》。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有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个配售对象属于无效报价。
2020年12月29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关于2020年上半年推荐类网下投资者适当性自查有关情况的通知》。截至2021年1月18日,有10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0个配售对象属于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资格暂停状态。投资者如在申购日2021年1月21日(T日)15:00前恢复正常资格,可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申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且符合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配售对象为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10.83元/股的投资者为有效报价投资者。经统计,有3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9个配售对象报价低于发行价格,对应的申购数量为18,200万股。
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2,717家,对应的配售对象数量为8,808个,对应的有效申购数量之和为3,506,850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144.19倍。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名称、申购价格及拟申购数量请见“附表: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
联席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一步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联席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联席主承销商将剔除不予配售。
(六)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货币金融服务(J66),截止2020年12月25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6.37倍。本次发行价格10.83元/股对应的2019年摊薄后市盈率为8.97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由于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2019年摊薄后市盈率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定价日前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号)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已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6日和2021年1月13日,敬请投资者关注。
与发行人业务比较接近的上市公司及其估值水平如下,平均市盈率为7.45倍。发行人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平均静态市盈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静态市盈率。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2020年12月25日(T-4日)。
注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19年扣非后EPS=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三、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2,717家有效报价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为8,808个,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总量为3,506,85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了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1、网下申购时间为2021年1月21日(T日)9:30-15:00。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为其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2、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3、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
4、配售对象申购款退款的银行收款账户须与其申购款付款的银行付款账户一致。
5、配售对象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进行网下申购,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网下投资者在2021年1月21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资金。
(三)网下初步配售股份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2020年12月22日刊登的《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了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2021年1月25日(T+2日)刊登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21年1月25日(T+2日),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上交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申购数量、初步配售数量等信息以及列表公示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少于有效拟申购数量的网下投资者。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在2021年1月25日(T+2日)8:30-16:00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T+2日16:00前到账。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2、应缴纳认购款金额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发行价格×初步配售数量。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行联系方式详见中国结算网站(http://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表”栏目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其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中的相关账户仅适用于QFII结算银行托管的QFII划付相关资金。
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认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在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601963,若不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认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B123456789,则应在附注里填写:“B123456789601963”,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款项划出后网下投资者可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3、联席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2021年1月27日(T+4日)的《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对未在T+2日16:00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其未到位资金对应的获配股份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5、若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款金额,2021年1月27日(T+4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联席主承销商通过申购平台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6、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四、网上发行
(一)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1年1月21日(T日)9:30-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0.83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重银申购”;申购代码为“780963”。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卡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法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申购。
2021年1月21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1年1月1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日均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
(五)本次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4,235,000股。联席主承销商在2021年1月21日(T日)将104,235,000股“重庆银行”股票输入在上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六)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2021年1月1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市值计算的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上述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1年1月21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2、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根据其所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10,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0,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深圳市场的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不纳入计算。每一申购单位为1,000股,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其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同时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104,000股。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
3、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4、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5、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网上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市值计算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于2021年1月1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日均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重庆银行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21年1月21日(T日)前在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T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核查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双向回拨后),则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双向回拨后),则按每1,000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1,000股。
中签率=(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21年1月21日(T日),上交所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1,0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1年1月22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2021年1月22日(T+1日),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1年1月22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2021年1月25日(T+2日),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4、确定认购股数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00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下转C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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