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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易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3,916,67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0年9月15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获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568号文予以注册。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一定市值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391.6671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12.25元/股。

  由于本次发行价格未超过《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中位数、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进行跟投。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119.5833万股按照70%、30%的比例回拨至网下、网上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调整为1,674.1671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0%;网上发行数量调整为717.5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根据《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10,249.30683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478.35万股)从网下回拨到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195.8171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195.85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0%。回拨机制启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最终中签率为0.0162614889%。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于2021年1月20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本次网下发行部分,所有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最终获得网下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按照比例进行限售处理,限售比例为10%,若不足1股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证券业协会备案。配售对象在创业板、科创板、主板、中小板、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相关配售对象不得参与创业板、科创板、主板、中小板首发股票项目及全国股转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项目的网下询价及申购。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并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关于明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规则适用及自律管理要求的通知》(中证协发[2020]112号)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21年1月18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发行公告》披露的38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6,961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申购,网下有效申购数量为5,536,090万股。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各类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及初步配售结果如下: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以上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公布的配售原则,其中余股4,938股按照《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的配售原则配售给投资者“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配售对象“同泰慧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上初步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公布的配售原则。最终各配售对象初步配售情况详见附表。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88085885,88085943

  发行人: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月20日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易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3,916,67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0年9月15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获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568号文予以注册。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一定市值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并于2021年1月20日(T+2日)及时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1月20日(T+2)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4、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1年1月19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心308室主持了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凡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23917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

  发行人: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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