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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1-007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2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2月5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绍兴市柯桥区兰亭镇阮港村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2月5日

  至2021年2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 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对象及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1 年2月4日下午16:00 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

  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2月4日(工作日9:00-16:00)。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兰亭镇阮港村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柳英、董雨亭

  电话:0575-84600929

  传真:0575-84600960

  电子邮箱:xidamen@xidamen.com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三)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准时参会;

  (四)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公司倡议广大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本次会议现场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如确需到现场参会,请准备好个人防疫行程卡,如防疫行程卡中14天内到达或途径中高风险(红色)地区,请提供7天内阴性核酸检测证明。请参会股东全程佩戴口罩。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2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1-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 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9号)核准,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17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0,80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217.12万元后的净额为45,590.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于2020年12月2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54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于2020年12月29日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12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大的利益。

  (二)投资产品及品种

  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不影响当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公司财务部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风险可控;

  2、公司已建立健全资金管理等相关内控制度,公司财务部门将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审核,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最高不超过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1-006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建筑遮阳材料扩产项目中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和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9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80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217.12万元后的净额为人民币45,590.88万元。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12月2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54 号)。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三、本次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

  因公司建筑遮阳新材料扩产项目中进口设备等采购事项涉及国际信用证业务,公司拟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增加设立一个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门用于建筑遮阳新材料扩产项目中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和使用,并拟将原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亭支行(账号:201000263706817)内的部分募集资金转至该新设募集资金账户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人员办理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及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洽谈、签署相应监管协议相关事宜。

  公司将尽快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1-002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月1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月14日通过专人送达及邮件方式等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柳庆华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具体事项如下:

  公司原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研发:纳米纺织面料、PVC高分子复合材料、化纤布、帘布、墙布、窗帘、移门、家居配饰、产品样本;批发、零售:装饰家居材料及配件;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自营进出口业务(内容详见《资格证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一般项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增材制造;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面料纺织加工;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家居用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竹制品销售;软木制品制造;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家具销售;纸制品销售;平面设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

  上述经营范围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本事项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7)。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1-004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事宜,同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9号)核准,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00 万股,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54号) ,确认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 公司注册资本由7,200万元变更为9,60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7,200万股变更为 9,600万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0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二、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增加部分经营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原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研发:纳米纺织面料、PVC高分子复合材料、化纤布、帘布、墙布、窗帘、移门、家居配饰、产品样本;批发、零售:装饰家居材料及配件;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自营进出口业务(内容详见《资格证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一般项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增材制造;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面料纺织加工;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家居用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竹制品销售;软木制品制造;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家具销售;纸制品销售;平面设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

  上述经营范围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三、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结合公司上市情况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对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以上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1-003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月1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月14日通过专人送达及邮件方式等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平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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