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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1-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于2021年1月14日、1月15日、1月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2021年1月19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涨停。公司股价涨幅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股东减持计划尚未完成的风险提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郭天明、于海明、郑军、吕俊奇、宋会宝、丁伟涛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25%,合计减持将不超过806,800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0%。本减持计划的竞价交易减持期间为2021年1月20日~2021年7月19日。

  ● 经营风险提示:公司预计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9.00%到19.0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经营风险。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1月14日、1月15日、1月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已于2021年1月19日披露了《石大胜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3),2021年1月19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涨停,鉴于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波动幅度较大,公司现将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市盈率明显高于同行其他公司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证监会行业市盈率数据,2021年1月18日公司所属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行业滚动市盈率为35.21。公司滚动市盈率为179.40,公司滚动市盈率水平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请广大投资者保持理性,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股价涨幅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公司股票于2021年1月14日、1月15日、1月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2021年1月19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涨停,公司股价涨幅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2021年1月14日、15日、18日、19日的换手率分别6.14%、5.86%、10.32%、11.98%,成交量分别达到12.45万手、11.87万手、20.92万手、24.28万手,最近2个交易日换手率明显高于前期水平,成交量明显放大。同时,目前公司股价处于历史较高水平,二级市场交易和估值受多方面因素影响,股票涨跌的波动风险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三、股东减持计划尚未完成的风险

  2020年12月29日公司发布《石大胜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8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郭天明、于海明、郑军、吕俊奇、宋会宝、丁伟涛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25%,合计减持将不超过806,800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0%(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本减持计划的竞价交易减持期间为2021年1月20日~2021年7月19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四、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同比下降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

  根据公司2020年度业绩预告,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000.00万元到28,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2,800.00万元到5,800.00万元,同比减少9.00%到19.0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3,100.00万元到6,100.00万元,同比减少10.00%到20.00%。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6日发布的《石大胜华2020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2),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重大事项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注意、充分了解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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