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瓯海支行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3000万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 现金管理期限:87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项目建设推进而分期进行资金投入,该过程中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91号)核准,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2,8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60,940,566.04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61,859,433.9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1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86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国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1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三)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汇利丰“2021年第4067期对公定制结构性存款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风险等级低,符合公司资金管理需求。在产品有效期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汇利丰”2021年第4067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1)产品名称:“汇利丰”2021年第4067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2)产品风险评级:低风险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4)客户预期净年化收益率:3.00%/年或1.50%/年
(5)产品期限:87天
(6)产品起息日:2021年01月19日
产品到期日:2021年04月16日
(7)本金保证: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由中国农业银行为投资人提供到期本金担保,100%保障投资者本金安全。
(8)计息方式:1年按365天计算,计息天数按实际结构性存款天数计算
计息说明:募集期内(起息日前一日除外)投资者结构性存款资金计活期利息。清算期内结构性存款资金不计付利息。
(9)产品收益说明:
a.如在观察期内,欧元/美元汇率始终位于参考区间内(不包括区间临界值),则到期时预期可实现的投资年化收益率为3.00%/年。
b.如在观察期内,欧元/美元汇率突破了参考区间(包括达到区间临界值情况),则到期时预期可实现的投资年化收益率为1.50%/年。
投资人收益=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实际支付给投资者的净年化收益率×结构性存款实际天数÷365,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具体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派发为准。
(10)观察期:产品起息日北京时间上午10点至产品到期前两个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午2点之间。
参考区间:欧元/美元汇率(S-0.0797,S+0.0797)
(11)还本付息: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日后2个银行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及收益。遇到非银行工作日顺延。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前不分配收益。
(12)提前终止条款: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者无权提前终止。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产品收益部分与外汇期权挂钩获得浮动收益。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受托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行:温州瓯海支行)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上述表格中2020年9月30日的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之和为927,004,887.87元,本次现金管理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未经审计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之和的比例为3.24%,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未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2%,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92%。
(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产生影响,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好的效益。
(三)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处理方式及依据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与“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科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现金管理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无法获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披露的《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和2020年10月27日披露的《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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