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哈尔滨经开区哈平路集中区哈平西路11号,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刘高深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郁琼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投资成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共3项议案,议案1、3表决通过,议案2表决未通过;

  2、本次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1、2、3;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2控股股东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黑龙江龙广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子晨、徐希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