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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1-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于 2021年1月19日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月1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1月19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光明南路1号升龙汇金大厦39层3901-3907。

  4、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飞霖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12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本公司股份总数为819,854,713股,本次会议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出席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26人,代表股份320,065,7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0393%。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166,037,3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2520%;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人,代表股份154,028,4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7873%。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观韬中茂(福州)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9,086,9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42%;反对97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5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7,394,1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68%;反对97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0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佳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上述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28,037,330股股份未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总数。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191,623,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91%;反对34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2%;弃权5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7,967,9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63%;反对34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28%;弃权5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9%。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情况:同意191,623,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91%;反对34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2%;弃权5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7,967,9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63%;反对34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28%;弃权5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9%。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191,049,6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03%;反对92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810%;弃权5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7,394,1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68%;反对92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522%;弃权5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9%。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同意191,573,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31%;反对39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2%;弃权5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7,917,9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02%;反对39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89%;弃权5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9%。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5 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191,049,6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03%;反对92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810%;弃权5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7,394,1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68%;反对92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522%;弃权5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9%。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6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191,623,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91%;反对34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2%;弃权5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7,967,9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63%;反对34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28%;弃权5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9%。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7 限售期

  表决情况:同意191,623,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91%;反对34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2%;弃权5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7,967,9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63%;反对34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28%;弃权5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9%。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8 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191,623,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91%;反对34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2%;弃权5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7,967,9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63%;反对34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28%;弃权5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9%。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9 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190,999,6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42%;反对97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070%;弃权5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7,344,1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507%;反对97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984%;弃权5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9%。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191,623,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91%;反对34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2%;弃权5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7,967,9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63%;反对34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28%;弃权5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9%。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佳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上述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28,037,330股股份未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总数。

  表决情况:同意191,049,6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03%;反对92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810%;弃权5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7,394,1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68%;反对92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522%;弃权5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9%。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佳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上述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28,037,330股股份未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总数。

  表决情况:同意191,049,6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03%;反对92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810%;弃权5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7,394,1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68%;反对92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522%;弃权5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9%。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9,086,9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42%;反对92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86%;弃权5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7,394,1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68%;反对92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522%;弃权5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9%。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佳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上述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28,037,330股股份未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总数。

  表决情况:同意191,049,6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03%;反对92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810%;弃权5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7,394,1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68%;反对92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522%;弃权5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9%。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佳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上述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28,037,330股股份未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总数。

  表决情况:同意191,049,6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03%;反对92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810%;弃权5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7,394,1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68%;反对92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522%;弃权5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9%。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佳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上述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28,037,330股股份未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总数。

  表决情况:同意191,049,6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03%;反对92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810%;弃权5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7,394,1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68%;反对92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522%;弃权5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9%。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9,086,9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42%;反对92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86%;弃权5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7,394,1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68%;反对92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522%;弃权5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9%。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佳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上述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28,037,330股股份未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总数。

  表决情况:同意191,049,6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03%;反对92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810%;弃权5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7,394,1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68%;反对92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522%;弃权5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9%。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9,086,9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42%;反对92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86%;弃权5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7,394,1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68%;反对92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522%;弃权5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9%。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9,660,7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5%;反对34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93%;弃权5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7,967,9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63%;反对34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28%;弃权5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9%。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中茂(福州)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江小金、孙文锋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中茂(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9日

  

  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1-004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项目正处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环节,公司仅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不代表公司已正式中标。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合同的签订情况及其他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021年1月18日,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了《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水务局富顺县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预中标公示)公开招标其它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美丽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丽生态建设”)、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财海绵城市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该项目的第一成交候选人。现将相关预中标内容公告如下:

  一、预中标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水务局富顺县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

  2、采购项目编号:5103222021000037。

  3、采购人: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水务局。

  4、代理机构: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预算金额:98,907.69万元(含建设期利息5,250.80万元,具体以实际中标金额为准)。其中:富顺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总投资估算金额为27,408.30万元;水源地保护区整治工程总投资估算金额为20,754.67万元;永通湖治理工程总投资估算金额为50,744.72万元。

  7、中标候选人:福建美丽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财海绵城市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8、采购项目内容:建设内容:富顺县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包括富顺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水源地保护区整治工程、永通湖治理工程三个子项工程。(1)富顺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准经营性项目)富顺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包括设计规模为20,000m3/d的污水处理厂一座及新建40.7km污水管网。(2)水源地保护区整治工程(非经营性项目)水源地保护区整治工程包括6处水库型水源地整治:龙凼水库、木桥沟水库、洪水沟水库、金银窝水库、飞安水库、上游水库;4处河流型水源地整治:镇溪河取水口、银蛇溪取水口、石鹿河取水口、锡溪河取水口。(3)永通湖治理工程(准经营性项目)包括堤岸工程(木桩植生护岸总长1,294m、砌石植生护岸总长2,630m、湿地植生护岸总长996m、石块植生护岸总长1,456m、硬质驳岸总长526m)。本项目招标对象为富顺县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的社会资本,中标社会资本在合作期限内承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本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

  9、项目期限: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其中单个子项目的建设工期不超过2年。

  10、公示媒体:四川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qtgg/2c9240ae7712187e017713ce38830222.html。)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该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系公司大力拓展水务水环境业务的重要举措,若能够签订正式项目合同并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三、风险提示

  上述项目目前尚处于预中标公示期,美丽生态建设联合体能否最终中标并签署正式项目合同,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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