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 2021-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

  

  注:公司于2020年10月31日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5,500万元至-3,800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根据收到的远程事件诉讼判决书结合考虑未判决的相关诉讼,共补提相关利息0.43亿元;

  2、由于疫情影响,康华医院和明珠医院经营情况未达预期,公司共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27亿元,其中对康华医院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07亿元,对明珠医院计提商誉减值准备0.2亿元;

  3、由于疫情影响,公司结合今年的经营业绩以及未来的经营形势判断,将建华医院前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全部冲回,共计影响本期利润0.48亿元;

  4、由于疫情影响,建华医院和福恬医院第四季度经营继续亏损。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1-007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建华医院与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相关诉讼的进展公告(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0)陕01民初281号),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与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北京远程中卫妇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3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做出重审的一审判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上述案件判决结果

  公司于近日收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0)陕01民初281号),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做出判决,判决如下:    (一)驳回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租金11,139,248元;

  (三)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利息154,201.96元(截止2018年7月2日)及自2018年7月3日起,以11,139,248元为基数,按年息24%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

  (四)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律师费80,000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五)驳回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其余反诉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91,795元(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已预交),由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反诉费45,019元(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承担1,000元,由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44,019元,并在本判决执行时一并支付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双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判决为重审的一审判决,尚未最终生效。公司已委托代理律师准备就上述判决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2020)陕01民初281号)。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1-008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富浙资本诉公司决议纠纷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诸暨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起诉状》及传票等。浙江富浙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公司决议纠纷为案由起诉公司。

  二、有关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浙江富浙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确认被告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无效;

  2、请求判令撤销被告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的决议;

  3、判令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三)事实与理由

  《民事起诉状》陈述的相关内容如下:

  原告浙江富浙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富浙资本”)是被告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创新医疗”)的股东,目前持有创新医疗1,828.52万股,占比4.02%。

  2020年10月30日,富浙资本(当时持有创新医疗3.25%股份)与冯美娟(持有创新医疗6.86%股份)、浙江浙商汇悦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汇悦医疗精选2号私募投资基金(持有创新医疗1.07%股份,下称“汇悦医疗基金”)作为合计持有创新医疗10%以上股份的股东,向创新医疗第五届董事会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进行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

  2020年11月10日,创新医疗发布《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主要内容为: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陈海军、马建建、陈素琴、阮光寅、王松涛、何永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余景选、姚航平、陈珞珈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日,创新医疗发布《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决定于2020年11月25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拟表决三项议案,分别为:《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获悉前述情况后,为解决创新医疗目前发展的困境,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0年11月12日,富浙资本(当时持有创新医疗4.02%股份)与从菊林(持有创新医疗2.22%股份)、汇悦医疗基金(持有创新医疗1.07%股份)作为合计持有创新医疗3%以上股份的股东,通过电子邮件向创新医疗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第五届董事会)书面发送了临时提案,提请增加临时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1)提名游向东、张焱、沈梦怡、窦宏伟、周宏、王雷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提名俞乐平、何美云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3)提名华晔宇、李楠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2020年11月13日,富浙资本等将上述临时提案的纸质材料送至《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所写的股东大会召集人创新医疗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地址(位于浙江省诸暨市山下湖珍珠工业园区)。

  但是,2020年11月18日,创新医疗发布《关于收到股东临时提案的公告》、《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披露收到上述提案纸质材料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第五届董事会以其收到上述临时提案纸质材料的时间(2020年11月16日)距离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25日不足10日为由,认定该临时议案为无效提案,并决定不将该临时议案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富浙资本等股东的临时提案权被违法剥夺。

  同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称“浙江证监局”)关注到创新医疗董事会剥夺股东权利的行为,向创新医疗下达《监管问询函》、《谈话通知书》,要求创新医疗说明是否对其他股东的临时提案权设置障碍等情况,并要求创新医疗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于2020年11月18日到浙江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在不顾监管机构和富浙资本等股东的强烈反对下,创新医疗在2020年11月25日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未增加富浙资本等提出的临时议案,审议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陈海军、阮光寅、王松涛、何永吉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余景选、陈珞珈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浙江证监局向创新医疗下发《关于对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陈海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97号),认定创新医疗2020年11月18日《关于收到股东临时提案的公告》中披露收到富浙资本等提案书面材料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与事实不符,并确认富浙资本将临时提案纸质材料送至创新医疗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

  《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创新医疗在2020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剥夺法律赋予的3%以上股东临时提案权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应当是无效的。创新医疗在2020年11月25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增加3%以上股东提出的临时议案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等规定,应当予以撤销。此外,创新医疗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选举应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实行累积投票制,但创新医疗《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记载的相关人员的表决结果计量单位是股数,而非票数,违反了《公司法》等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性、合法性存疑,亦应当予以撤销。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上述案件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将聘请律师积极应诉,持续关注该案件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1-009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夏英女士和公司董事长陈海军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

  陈夏英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日,陈夏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7,616,9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6%。

  陈海军先生,系公司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截至本公告日,陈海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22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

  2、提议时间:2021年1月12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鉴于公司股票近期持续下跌,公司2021年1月11日股票收盘价(5.22元/股)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2020年第三季度每股净资产为5.32元),且公司股票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2020年12月15日-2021年1月11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跌幅累计已达到30%。计算过程如下:2020 年 12月 15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7.53元/股,2021年1月11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5.22元/股,经计算(7.53-5.22)/7.53=30.68%,公司股票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2020年12月15日-2021年1月11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跌幅累计达到30.68%。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助力公司长远发展,提升公司持续运营能力,在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基础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陈夏英女士和陈海军先生提议以公司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三、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方式、价格区间、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一)提议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三)提议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提议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拟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5元/股,该回购价格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区间。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提议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拟以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5元/股的条件下,按照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526,315股,按照 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4,856,365股测算,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1 %;按照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263,157股,按照 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4,856,365股测算,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16%。具体回购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提议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提议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四、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提议提交日,提议人陈夏英女士和陈海军先生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在回购期间尚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公司将密切关注陈夏英女士和陈海军先生的增减持计划,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

  提议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

  六、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在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夏英女士和公司董事长陈海军先生提议后,对提议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并制定相关回购方案。公司已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0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了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出席董事6人,其中实际出席现场会议董事4人,独立董事陈珞珈先生和董事王松涛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对会议所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福恬医院增资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1月2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福恬医院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二)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杭州分公司的议案》。

  公司本次设立分公司,有利于规范员工社保公积金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和便于公司人才引进工作的开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浙江省杭州市设立分公司。分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等以相关部门核准为准。

  (三)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1月2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四)、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设立 “脑机接口”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1月2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参股设立 “脑机接口”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1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福恬医院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福恬医院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福恬康复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恬医院”)目前经营发展所面临的实际情况,为改善福恬医院整体环境,提高竞争力,加快推进福恬医院迁址改造项目进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福恬医院进行增资。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增资情况的概述

  为促进全资子公司福恬医院经营发展,加快推进福恬医院迁址改造项目进程,拟向全资子公司福恬医院增资2,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前、后,福恬医院的注册资本和公司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二、被增资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  称:江苏福恬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溧阳市戴埠镇东大街8号6幢

  法定代表人:史乐

  注册资本:2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5年03月17日

  营业期限:2015年03月17日至******

  经营范围:康复医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对福恬医院进行增资,主要是为了加快推进福恬医院迁址改造项目进程,帮助福恬医院克服当前经营发展所面临的制约因素,提升福恬医院的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本次增资完成后,福恬医院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2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鉴于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近期持续下跌,公司2021年1月11日股票收盘价(5.22元/股)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2020年第三季度每股净资产为5.32元),且公司股票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2020年12月15日-2021年1月11日)收盘价跌幅累计已达到30%。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判断,为增强投资者信心,助力公司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2、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公司用于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以公司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454,856,365股为基础,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9.5元/股的条件下,按照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526,314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31 %;按照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263,157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16%。具体回购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3、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导致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21年1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鉴于公司股票近期持续下跌,公司2021年1月11日股票收盘价(5.22元/股)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2020年第三季度每股净资产为5.32元),且公司股票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2020年12月15日-2021年1月11日)收盘价跌幅累计已达到30%。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判断,为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持续运营能力,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的以下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4、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二条条件。

  公司2021年1月11日股票收盘价(5.22元/股)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2020年第三季度每股净资产为5.32元),且公司股票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2020年12月15日-2021年1月11日)收盘价跌幅累计已达到30%。计算过程如下:2020 年 12月 15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7.53元/股,2021年1月11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5.22元/股,经计算(7.53-5.22)/7.53=30.68%,公司股票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2020年12月15日-2021年1月11日)收盘价跌幅累计达到30.68%。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9.5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区间。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以公司总股本454,856,365股为基础,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9.5元/股的条件下,按照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526,314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31 %;按照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263,157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16%。具体回购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区间。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公司用于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1、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以公司总股本454,856,365股为基础,本次回购金额下限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9.5元/股进行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263,157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16%。

  若本公司最终回购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按照公司股本结构测算,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以公司总股本454,856,365股为基础,本次回购金额上限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9.5元/股进行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526,314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31 %。

  若本公司最终回购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按照公司股本结构测算,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注:上述股份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股权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情况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公司总资产为28.7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4.20亿元、流动资产为11.79亿元。假设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10,000 万元(含)全部使用完毕,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为3.48%、约占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资产的比重为4.13%、约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为8.48%。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股份回购金额上限,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董事阮光寅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797,84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754%,公司已披露《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截至目前,股份减持数量已过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决议前六个月内均未买卖本公司股份。阮光寅董事于2021年1月19日向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在公司股份回购期间不减持本公司股份。

  经公司内部自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作市场的行为,亦不存在回购期间的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2021年1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夏英女士和公司董事长陈海军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持续运营能力,在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基础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提议以公司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提议人陈夏英女士和陈海军先生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提议人陈夏英女士和陈海军先生不存在回购期间的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减持。若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转让完毕,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注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减资相关决策程序,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十二)关于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根据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4、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符合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六)项规定,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2021年1月11日收市,公司股票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2020年12月15日-2021年1月11日)收盘价跌幅累计已达到30%,且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本次董事会召开日为2021年1月19日,董事会审议时点在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近期公司股票持续下跌,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且公司股票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跌幅累计已达到30%。本次回购股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判断,有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有助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助力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具有必要性。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5元/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根据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资金状况,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我们认为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理、可行。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提示

  (一)本次回购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三)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导致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3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设立“脑机接口”项目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许科帝先生合资设立“脑机接口”项目公司(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平台公司”)。平台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出资,占比40%。

  2、为了强化项目人员责任心,控制公司投资项目风险,基于收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的原则,公司要求马三光和李小龙作为“脑机接口”合作项目的具体负责人员,以自有资金对合作项目进行跟投。马三光现任公司董事长助理,李小龙现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本项目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相关风险请阅读本公告“九、风险提示”相关内容。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2021年1月18日,公司与许科帝教授等合作方共同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合资设立“脑机接口”项目公司。以“脑机接口”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相关技术、医疗仪器开发等高新技术的研发和成果转化为合作内容,共同努力,在推动缩短我国现有相关技术水平与国际先进技术水平之间差距的同时,积极探索符合市场需求的创新型产品与服务的研发和商业运营。平台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出资,占比40%。

  (二)构成关联交易说明

  由于“脑机接口”相关技术目前仍处于科研探索阶段,合作项目的技术风险和商业风险相对较高。马三光和李小龙作为“脑机接口”项目合作事项的具体负责人员,前期全程参与了合作事宜的谈判工作,如果两人对该项目进行跟投,则有助于强化项目人员责任心,控制公司投资项目风险。因此,基于收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的原则,公司要求马三光和李小龙作为“脑机接口”合作项目的具体负责人员,以自有资金对合作项目进行跟投。

  马三光现任公司董事长助理,李小龙现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李小龙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三)对外投资的审批流程

  《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协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设立“脑机接口”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规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以及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非关联方

  1、基本情况

  姓  名:许科帝

  身份证:3302051982********

  认缴投资额:2,550万元

  许科帝先生简介:39岁,现任浙江大学求是高等研究院教授,兼职受聘于浙江大学生物医学工程系,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康复工程分会委员,中国康复辅助器具协会康复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2010年7月毕业于浙江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科学学院,获工学博士学位,师从郑筱祥教授从事心血管和神经系统定量生理的研究。2012年9月加入浙江大学求是高等研究院,主要研究方向围绕双向闭环植入式脑机接口的开发与应用,研究成果包括基于光、电刺激的感知觉反馈技术、双向闭环神经调控方法研究及器件开发,基于植入式脑机接口的运动功能控制与重建技术,参与完成国内首例运动皮层植入式脑机接口的临床转化工作。相关工作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防军工项目、浙江省科技厅公益项目和教育部博士点基金等多项基金的资助,参与了973项目、863计划、十三五重大专项、国家自然基金重点项目和国家自然基金仪器专项在内的多项重大科研项目。学习和工作期间累计发表SCI和EI收入论文60余篇,其中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35篇。作为团队主要成员获得教育部2016年度十大科技进展和中国人工智能学会吴文俊人工智能进步奖一等奖。

  2、关联关系

  许科帝先生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

  1、姓名:马三光

  身份证:3304021978********

  认缴投资额:350万元

  马三光现任公司董事长助理,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2、姓名:李小龙

  身份证:6523261976********

  认缴投资额:100万元

  李小龙先生为公司监事,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具体地址待定)

  经营范围:生物医学工程技术、医疗仪器技术,计算机软硬件及相关高新技术和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技术咨询和服务,技术转让……(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2、股权结构

  

  四、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1年1月18日,公司与许科帝教授等合作方共同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合作目标

  各方确认:以“脑机接口”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相关技术、医疗仪器开发等高新技术的研发和成果转化为合作内容,共同努力,在推动缩短我国现有相关技术水平与国际先进技术水平之间差距的同时,积极探索符合市场需求的创新型产品与服务的研发和商业运营。

  2、合作形式

  各方同意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双方合作的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公司”),从事“脑机接口”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相关技术、医疗仪器开发等高新技术的研发工作,并同意以平台公司为主体,从事上述技术的成果转化和对外商业合作。

  3、平台公司主要情况

  各方对设立平台公司的主要约定如下:

  3.1 基本情况

  3.1.1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3.1.2 出资方式:各方均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3.1.3股权结构:

  许科帝认缴出资2550万元,持股比例51%;

  创新医疗认缴出资2000万元,持股比例40%;

  马三光认缴出资350万元,持股比例7%;

  李小龙认缴出资100万元,持股比例2%。

  3.1.4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具体地址待定)

  3.1.5 营业期限:20年

  3.1.6 企业名称: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

  3.1.7 营业范围:生物医学工程技术、医疗仪器技术,计算机软硬件及相关高新技术和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技术咨询和服务,技术转让……(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3.1.8 许科帝负责平台公司科研团队的组建工作。

  为了便于平台公司科研团队的组建和持续激励,许科帝认缴的出资部分,在平台公司设立后3年内逐步分配给科研团队成员。

  许科帝团队个别成员退出平台公司时:该团队成员名下尚未实际缴纳的出资部分立即失去认缴资格,由许科帝负责收回;该团队成员名下已经实际缴纳的出资部分,若其愿意继续持有,则可以继续持有且承诺不对外转让,否则,则由许科帝负责妥善协商收回管理。

  3.1.9 许科帝在将其名下的认缴出资分配给团队成员时,或许科帝收回个别团队成员所持有的平台公司出资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平台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创新医疗、马三光、李小龙均承诺放弃对该部分出资的优先受让权。

  3.2 管理架构

  在平台公司设立后的前3年,作为科研开发型企业进行运营,创新医疗按照风险投资性质对平台公司进行投后风控管理,一般不直接参与平台公司的日常研发管理工作,不对平台公司提出盈利指标方面的要求。平台公司的日常研发管理工作,由许科帝负责主导运营。

  在此基础上,各方对平台公司管理架构约定如下:

  3.2.1 平台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创新医疗委派2名董事,其中1名董事出任董事长职务(法人代表),许科帝委派3名董事,其中1名董事出任总经理职务。

  3.2.2 平台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由创新医疗委派。

  3.2.3 平台公司总经理,经许科帝推荐,由平台公司董事会聘任。

  3.2.4 平台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平台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名,董事会聘任。平台公司出纳由创新医疗推荐的人员担任。

  3.2.5 平台公司应当建立起健全的法人治理体系和规范的财务制度,日常管理工作应当科学决策、民主监督、过程可溯。

  外部投资者通过增资扩股方式进入平台公司后,上述约定由平台公司股东会以修改平台公司章程的方式进行调整和完善。

  3.3 运营模式

  3.3.1平台公司设立后的前3年,作为科研开发型企业进行运营,工作重点以脑机接口和泛脑应用医疗仪器核心技术开发为主,条件成熟的加快产业化应用开发。平台公司董事会以研发计划执行情况和研发费用使用情况为重点,定期对研发团队进行绩效考评。

  平台公司可以与高校、研究所、企业等外部机构共同设立研发中心或项目公司,通过横向合作的方式进行联合技术开发、生产和销售。

  除平台公司与外部合作机构对研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另有约定情况外,平台公司资金投入所产出研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全部归属于平台公司。

  3.3.2 平台公司董事会下设技术管理委员会,负责平台公司技术研发项目的确定、计划安排、后继发展工作。平台公司董事、监事有权列席技术委员会会议。

  3.3.3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由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

  3.3.4 平台公司在后续发展过程中,应当通过收取知识产权转让费、技术许可费、技术咨询费,或通过设立项目子公司进行产业化运营以产生产品销售收入等多种商业模式,增加平台公司收入,努力培育平台公司自身的资金“造血”机能。平台公司研发成果转化过程中,在同等商业条件下,创新医疗享有优先实施的权利。若平台公司与创新医疗下属企业进行业务合作,则由交易双方基于商业化准则,平等、互利,自主协商达成合作条件。

  若通过自身经营产生的资金流入无法有效解决资金需求,可以通过现有股东追加投资或增资扩股引入新股东的方式进行解决。

  3.4 利润分配

  平台公司股东按其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现金红利。

  4、排他性约定

  各方承诺:本协议生效后至平台公司终止运营期间,各方均以平台公司作为合作目标中立项课题成果转化的唯一主体,积极扩大平台公司科研成果的应用范围,不断引入新技术、新产品,促进平台公司的快速发展。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0年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要“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强基础研究、注重原始创新,优化学科布局和研发布局,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完善共性基础技术供给体系。瞄准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实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创新医疗作为一家以综合性医疗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较强的社会公益属性。在医保控费日趋严格和医疗服务产品价格需经主管部门核准的行业背景下,公司未来的价值成长空间:既要依靠现有传统医疗服务业务板块,通过向管理要效益的方式,在符合行业正常增速水平的情况下,逐步实现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的内生增长;与此同时,更要依靠充分发挥公司现有医疗服务业务基础优势和资金优势,积极、审慎地在医药产品、医疗技术和生命科技等能够为生命健康和人类社会做出增值贡献的领域进行持续的资源投入,以此为公司现有医疗服务业务板块注入新的业绩增长要素,形成与公立医疗服务体系错位竞争、优势互补的良性互动发展格局,更为公司突破现有医疗服务业务板块囿于地域经济、服务半径、人口数量等制约因素的天花板,在业务规模、盈利指标和股东回报方面实现从量变到质变,实现创新医疗从普通公司到优秀公司的转变。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能够充分发挥合作各方的资源优势和技术能力,共同推动“脑机接口”及相关生物医学和工程多学科交叉技术在医疗服务领域技术研发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并促成相关技术在医疗健康领域的成果转化。如果项目合作进展顺利,“脑机接口”技术在医疗服务领域得以推广应用,则有助于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有助于公司突破现有业务的发展瓶颈、实现业务发展赛道的进一步提升。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目前上述合资公司尚处于筹划设立阶段,短期内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披露的公司与公司监事李小龙先生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外,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与相关关联人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设立“脑机接口”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提交了关于参股设立 “脑机接口”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资料,经认真核查,为了强化项目人员责任心,控制公司投资项目风险,基于收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的原则,公司要求马三光和李小龙作为“脑机接口”合作项目的具体负责人员,以自有资金对合作项目进行跟投,马三光现任公司董事长助理,李小龙现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对外投资所涉及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和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参股设立“脑机接口”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为了强化项目人员责任心,控制公司投资项目风险,基于收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的原则,公司要求马三光和李小龙作为“脑机接口”合作项目的具体负责人员,以自有资金对合作项目进行跟投,马三光现任公司董事长助理,李小龙现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本次参股设立“脑机接口”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本次对外投资遵循自愿、公平和公开的原则,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及条件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基于上述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八、风险提示

  本合作项目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脑机接口”相关技术的研究对象较为特殊,技术门槛相对较高,现阶段国内外从事“脑机接口”相关技术的研发团队和机构数量相对较少,目前仍处于科研探索阶段,尚未形成成熟可行的技术路线。因此,本合作项目在技术研发方面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

  2、“脑机接口”相关技术的研发和成果转化,需要持续不断地充实、增强科研团队和商业运营团队。因此,本合作项目可能存在由于人力资源不能有效匹配,导致项目难以取得有效进展的风险。

  3、“脑机接口”相关技术的研发和成果转化,需要持续不断地资金投入。本合作项目当前的资金投入,仅能解决项目初期的启动资金需求。因此,若各合作方在项目后续发展过程中难以提供持续、有效的资金投入,也未能引入新的投资方解决研发和商业运营的资金需求,则可能导致本项目陷入发展停滞甚至项目失败的风险。

  4、“脑机接口”相关技术属于前沿技术领域研发,目前产业生态链和商业模式均尚未形成。因此,本项目存在技术研发成果难以进行有效转化、商业运营风险较高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2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