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1-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高新技术企业获得认定情况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河南省2020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1】12号)文件公开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确认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并完成备案。上述文件显示,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41001129,发证日期为2020年12月4日,有效期为三年。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将根据上述文件打印并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二、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公司影响
本次认定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再认定起连续三年(2020年-2022年)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事项不影响公司目前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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