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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1-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月20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庞春霖先生、余庆兵先生、刘鹏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不再符合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辞去以上职务后,庞春霖先生、余庆兵先生、刘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庞春霖先生、余庆兵先生、刘鹏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继任独立董事前,三位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庞春霖先生、余庆兵先生、刘鹏先生已确认与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三位独立董事辞任无任何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或债权人注意。庞春霖先生、余庆兵先生、刘鹏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谨对庞春霖先生、余庆兵先生、刘鹏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期间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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