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1-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总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在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稳健且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培动力”)于2021年1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金证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且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以此增加资金效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28号)核准,本公司向境内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1.79元。截至2019年1月4日止,本公司实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055.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042.2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9年1月4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00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稳健且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不用于投资标的存在高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以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投资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门具体实施。
(四)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三)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者“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
四、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董事会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为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稳健且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1年1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且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相关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相关规定及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募集资金现金收益,有利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也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稳健且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1、华培动力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2、华培动力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3、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国金证券对华培动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备注:
1、最近一年净资产为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为2019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2、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情况:指自2020年1月20日起至今进行理财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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