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1-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9月2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5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1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6,05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5,109,441.95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0,942,558.05元。截至2020年11月5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0年11月5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3-10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经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万江支行、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利扬创芯片测试有限公司增资20,000.00万元专项用于实施“芯片测试产能建设项目”,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与全资子公司上海利扬创芯片测试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保荐机构东莞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 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存放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万江支行专户(44050177610800001824)的资金已全部向上海利扬创芯片测试有限公司增资20,000.00万元,专项用于实施“芯片测试产能建设项目”,现存放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万江支行(44050177610800001848)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履行义务,鉴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万江支行(44050177610800001824)未存放募集资金,为方便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于近日对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予以注销,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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