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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21-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许成宏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3人,邢力、吴翔、冯敏、叶曼桦、李勤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康芳珍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3、 常务副总经理刘晓锋和副总经理黄召才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表决事项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任穗、谢恬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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