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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158         证券简称:华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15日以当面通知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1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4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董事3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明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下属公司(包含现有及授权期新成立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新增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实际额度﹑授信品种及使用期限以授信机构审批的结果为准。同时,为确保融资需求,授权公司董事长邵明祥先生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与授信机构发生一切授信业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授权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授权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规范化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1年2月8日召开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605158         证券简称:华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2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授信额度: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下属公司(包含现有及授权期新成立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新增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审议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下属公司(包含现有及授权期新成立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拟向以下授信机构新增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以下授信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详见下表:

  

  注:表中提及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的5亿元额度,其中4.5亿元额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该额度内,以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确保融资需求,授权公司董事长邵明祥先生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与授信机构发生一切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605158       证券简称:华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3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2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2月8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富阳区大源镇大桥南路19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2月8日

  至2021年2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于 2021年 1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进行登记。

  (三)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

  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 2021 年2 月 4 日 15:30 )。

  (四)登记地点: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登记时间:2021 年 2 月 4 日(9:00-11:00,13:30-15:30)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富阳区大源镇大桥南路198号

  邮政编码:311413

  联系人:蒋玉兰、王楚

  电话:0571-58837980

  传真:0571-58837981

  (二)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附件1)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三)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及其它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2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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