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1-008

  债券代码:149047        债券简称:20合力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或否决议案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且不包括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年1月21日下午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月21日

  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1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1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福州国际金融中心20层

  4、会议召集人: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郑澍先生(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公司股份总数为3,116,416,220股,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7人,代表股份929,893,02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83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919,426,0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502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人,代表股份10,466,9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35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8,785,99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0%;反对1,105,1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8%;弃权1,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066,2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061%;反对1,105,1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783%;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6%。

  (二)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2021年1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18,297,32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30%;反对11,471,39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36%;弃权124,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77,6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450%;反对11,471,3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339%;弃权12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11%。

  (三)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2021年1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18,297,32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30%;反对11,593,79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68%;弃权1,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77,6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450%;反对11,593,7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393%;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该法律意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1-009

  债券代码:149047        债券简称:20合力01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力泰”)近日接到股东文开福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质押(冻结)情况如下:

  

  三、备查文件

  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