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1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收到表决票9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各位董事审议并通讯表决,一致通过了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在2021年度向9家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总额度70.15亿元,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票贴现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一年至三年。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各项授信合同(协议)和一切与此业务有关的文件。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公司11家全资子公司在授信银行申请使用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票贴现等授信品种的风险敞口部分提供担保,担保总额控制在人民币42.7亿元以内,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9.54%,且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华工正源智能终端(孝感)有限公司、华工法利莱切焊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三家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该担保事项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最近一期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7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刘国武、金明伟、乐瑞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同意的保荐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及附件《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交易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并授权华工科技董事长在额度内审批办理实施前述业务。
公司独立董事刘国武、金明伟、乐瑞对公司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及《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编号:2021-06。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1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收到表决票5票。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各位监事审议并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7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及附件《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及《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编号:2021-06。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降低国际业务的外汇风险,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保证各控股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1年度为11家全资子公司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拟提供担保的总额控制在42.7亿元以内,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9.54%。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规定,本次拟向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华工正源智能终端(孝感)有限公司、华工法利莱切焊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三家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该担保事项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期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公司11家全资子公司在授信银行申请使用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票贴现等授信品种的风险敞口部分提供担保,总额控制在42.7亿元以内。实际申请使用金额如下表:
二、 被担保人情况
1、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熊文
(2)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正源光子产业园
(3)注册资本:10亿元
(4)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光器件和光模块等。
(5)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100%。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营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9.52%。截止目前公司累计为其向银行申请使用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和商票贴现的风险敞口98,001.95万元提供了担保。
2、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法定代表人:马新强
(2)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激光产业园
(3)注册资本:10亿元
(4)经营范围:主要经营激光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等。
(5)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营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9.17%。截止目前公司累计为其向银行申请使用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贴现的风险敞口33,462.13万元提供了担保。
3、华工法利莱切焊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1) 法定代表人:邓家科
(2) 注册地址:湖北省鄂州市葛店开发区创业大道西侧A区
(3) 注册资本:20,082.84611万元
(4) 经营范围:主要经营激光及相关产品、激光切割机、激光焊接机、等离子切割机自动化设备等。
(5) 华工法利莱切焊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持股比例为100%。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营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0.24%。截止目前公司累计为其向银行申请使用的贷款、保函和银行承兑汇票的风险敞口19,992.48万元提供了担保。
4、武汉华工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1) 法定代表人:刘含树
(2)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
(3) 注册资本:7,000万元
(4) 经营范围:主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5) 武汉华工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营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87.67%。截止目前公司累计为其向银行申请使用的贷款、信用证和保函的风险敞口25,716.11万元提供了担保。
5、华工正源智能终端(孝感)有限公司
(1) 法定代表人:胡长飞
(2) 注册地址:湖北省孝感市孝汉大道银湖科技园
(3) 注册资本:2,000万元
(4) 经营范围:通信用光电器件、模块;移动宽带及融合终端相关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制造及销售。
(5) 华工正源智能终端(孝感)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持股比例为100%。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营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04.86%。截止目前公司累计为其向银行申请使用的银行承兑汇票的风险敞口为提供担保的金额为17,441.37万元。
6、孝感华工高理电子有限公司
(1) 法定代表人:马新强
(2) 注册地址:湖北省孝感市孝汉大道1号华工科技孝感产业园
(3) 注册资本:6亿元
(4) 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电子电器及新材料开发、制造及销售。
(5) 孝感华工高理电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营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5.31%,截至目前公司为孝感华工高理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0元。
7、 武汉华工图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 法定代表人:刘含树
(2)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华工科技园内
(3) 注册资本:21,979.77万元
(4) 经营范围:主要经营防伪产品的研制、开发、销售、技术咨询及服务。
(5) 武汉华工图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营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8.11%。截至目前公司累计为其向银行申请使用的银行承兑汇票的风险敞口3,919.46万元提供了担保。
8、湖北华工图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鲁琴
(2)注册地址:湖北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天乐路1号
(3)注册资本:26,000万元
(4)经营范围:主要经营防伪产品的研制、开发、销售、技术咨询及服务。
(5)湖北华工图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持股比例为100%。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营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4.62%。截止目前公司为湖北华工图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0元。
9、武汉正源高理光学有限公司
(1) 法定代表人:胡长飞
(2) 注册地址: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
(3) 注册资本:5,000万元
(4) 经营范围:光学元器件、光器件的开发、研制、销售技术咨询及服务。
(5)武汉正源高理光学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持股比例为100%。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营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5.50%。截至目前公司为武汉正源高理光学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0元。
10、武汉华工新高理电子有限公司
(1) 法定代表人:马新强
(2)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
(3) 注册资本:9,351.4009万元
(4) 经营范围:主要经营电子元器件、电子电器及新材料开发、制造和销售。
(5) 武汉华工新高理电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营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9.67%。截至目前公司累计为其向银行申请使用的银行承兑汇票的风险敞口559.33万元提供了担保。
11、武汉华工赛百数据系统有限公司
(1) 法定代表人:熊文
(2)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
(3) 注册资本:10,526.32万元
(4) 经营范围:物联网、传感器、终端设备、标签及其读写设备的研制、开发、销售;物联网应用软件开发、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的制造、销售、租赁。
(5) 武汉华工赛百数据系统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营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1.90%。截止目前公司为武汉华工赛百数据系统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0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银行审批为准。
四、 董事会意见
2021年,公司因发展需要,可能频繁发生融资事项并相应产生较多担保需求。为兼顾效益与效率,经充分考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公司对2021年预计发生的担保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除此以外,为保障财务稳健运行,公司还将积极采取多种措施拓展融资渠道,为公司健康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上述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持股比例100%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
以上担保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的贷款、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票贴现等风险敞口合计担保总额为199,110.18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2.43%。
2021年度,公司拟向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控制在42.7亿元以内,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9.54%。
公司的子公司无对外担保行为;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此担保事项需公司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期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7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40号)核准,华工科技非公开发行114,386,075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07,299,985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27,095,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80,204,98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众环验字(2017)010154号”《验资报告》。
2017年12月9日,经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对“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与“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两个募投项目进行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完成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57。
2018年11月15日,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终止“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同意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46,309万元,变更用于“应用于5G和数据中心光模块的研发及扩产项目”;同意将“物联网用新型传感器产业化项目”完成时间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40。
2019年12月20日,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对“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9年8月31日调整至2020年8月31日;终止“物联网用新型传感器产业化项目”中“PM2.5传感器”和“薄膜型NTC温度传感器”两个子项目的投入,将该项目募集资金49,923万元全部用于“PWM控制系统及加热组件”子项目建设,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9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1年8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54。
2020年9月10日,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对“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与“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变更,将原方案中装备购置费合计12,712万元变更用于投入建筑工程费使用,并将两个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0年8月31日调整为2021年8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41。
上述变更后的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月15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6,108.6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75,889.67万元,其中累计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4,201.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月15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2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最终实际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共划出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分别于2020年11月20日和2020年12月23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5,000万元和3,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1月15日,公司已将剩余补流资金人民币5.2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四、本次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亿元,单次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各募投项目拟借出金额如下:
五、本次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及保障措施
1、募集资金的闲置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部分闲置的情况。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5.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最新一年期LPR3.85%测算,预计一年可节约财务费用约2,195万元。
3、保障措施
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建设需要,实际投资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六、相关承诺
1、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承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将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七、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5.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工科技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未超过12个月,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 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及《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使用外币结算业务的需要,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加强对外币资产头寸的监控和管理,同意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背景和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子公司进出口业务不断增长,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外币结算。目前,国际外汇市场波动较为剧烈,以美元为主的外汇汇率起伏不定。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用于锁定成本、规避汇率风险。公司挑选与主业经营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且衍生产品与业务背景的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相匹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二、前次外汇衍生品交易授权使用情况
2020年公司通过和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合同共办理远期结汇555.96万美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远期结汇合同未到期金额为377.86万美元。
三、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1、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合约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一年。
3、交易对手: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
4、流动性安排:外汇保值型衍生品交易以正常的外汇收支业务为基础,利率保值型衍生品交易以实际外币借款为基础,交易金额和交易期限与实际业务需求进行匹配。
5、交易品种:金融机构提供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外汇掉期等。
6、其他条款: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使用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7、期限及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并授权华工科技董事长在额度内审批办理实施前述业务。
四、决策程序
该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为主营业务相关的套期保值类业务,存在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保值型衍生品以公司外汇收支预算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衍生品投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4、其它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投资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的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减少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为目的,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交易,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额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公司不得进行带有杠杆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2、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及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加强交易对手管理,公司与交易银行签订条款清晰的合约,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负责跟踪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已投资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浮亏时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建立应急机制,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5、公司审计部为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监督部门,负责对公司及各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七、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会计核算政策及后续披露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2、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达到交易披露标准的,公司应及时披露。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八、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有利于有效管理进出口业务和相应衍生的外币借款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加强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相关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九、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降低国际业务的外汇风险,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
十、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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