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1-006
债券代码:128107 债券简称:交科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况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11月1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分别披露了《关于拟中标项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19)、《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9),下属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工”)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杭州至宁波国家高速公路(杭绍甬高速)杭州至绍兴段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选择社会资本方招标。根据联合体协议的相关约定,浙江交工承担本项目第SG01标段施工。近日,公司收到浙江交工发来的通知,浙江交工与本项目的项目公司浙江杭绍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绍甬高速”)签订了施工合同协议书。
杭绍甬高速与公司受同一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杭绍甬高速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本次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发包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关联方发包人名称:浙江杭绍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楠
注册资本金:6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高速公路投资开发、建设、收费、维护、管理,汽车清障施救,物资租赁(除易燃易爆、剧毒危化品),建筑材料、文化用品、花卉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技术服务,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除网络广告)**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仓储,汽油、柴油、煤油、润滑油与润滑脂、卷烟、食品、书刊的零售,餐饮服务,汽车清洗,汽车快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市心北路857号318室
(二)关联关系
杭绍甬高速与公司受同一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杭绍甬高速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三)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杭绍甬高速的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9月30日,杭绍甬高速的净资产119,801.9万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浙江交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招标,项目中标价293.98亿元。根据联合体分工,浙江交工负责本项目工程施工。根据施工合同协议书,本项目施工合同价和工程量清单需另行协商,后续补充协议再约定。
四、合同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杭州至宁波国家高速公路(杭绍甬高速)杭州至绍兴段工程,主线长约53公里。起点位于杭州市萧山区南阳街道,在红山村附近接拟建的杭州中环(104国道)和红十五线,采用隧道形式穿越拟扩建的萧山机场后,向东基本沿红十五线和展望大道(新东线)设置高架,沿线经杭州市萧山区、钱塘新区、绍兴滨海新区、上虞区,终点位于上虞与余姚交界处,接拟建的杭绍甬高速宁波段二期工程。全线设10处互通式立交,其中改扩建1处(党湾),设管理中心1处,服务区2处,互通收费站6处(含党湾枢纽主线及匝道收费站1处),以及必要的交通管理辅助用房,建设智慧高速测试中心一处。全线设越东路互通连接线9.4公里,崧厦互通连接线6.5公里(新建段1.6公里,改建段3.3公里,利用段1.6公里)。恢复建设红十五线15.5公里。
第SG01标段施工合同负责本项目主线K0+000-K52+792段、崧厦互通连接线K0+000-K6+533段、越东路连接线K7+900-K9+350段、智慧高速测试中心范围内所有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三改(改河、改渠、改路)、交叉工程、公路设施及预埋管线、绿化环保工程(含声屏障)、房建工程等的施工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等。
2. 合同期限: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共计26个月。
3. 本项目施工合同价和工程量清单需另行协商,后续补充协议再约定。
4. 工程质量目标:合同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得分90分及以上;合同段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得分90分及以上且工程质量等级为优良。
5.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实施、完成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险期保修责任。
6.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7. 为保证承包人开工准备工作和主体工程先行施工资金的供应,暂按合同价164亿元的10%计算开工预付款总额,在承包人提交履约保函并签订本合同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开工预付款的70%;在承包人承诺的主要履约人员和土建部分设备进场后,再支付开工预付款的20%,在路面施工设备进场后,支付开工预付款的10%。
8.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PPP项目相关介绍
1. 本项目合作范围:杭州至宁波国家高速公路(杭绍甬高速)杭州至绍兴段工程纳入PPP 合作范围主要为以下部分内容:1.杭州至宁波高速公路(杭绍甬高速)杭州至绍兴段主线(包括恢复建设红十五线15.5公里)及其附属设施(含智慧高速部分)的融资、投资、建设及运营养护;2.越东路互通连接线K7+900-K9+350 段(1.5公里)和崧厦互通连接线的融资、投资、建设及运营养护。越东路互通连接线K0+000-K7+900 段(7.9 公里)不纳入PPP合作范围。
2. 项目合作期限:27年2个月,其中建设期26个月,收费期25年。
3. 本项目运作模式:本项目运作方式为“BOT(建设-运营-移交)+股权合作+建设期政府投资补助”。
4. 本项目投资额及投资进度:根据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纳入PPP合作范围内的静态投资估算为278.47亿元(不含建设期利息),项目总投资最终以经审计的竣工决算为准。贷款年利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0年4月20日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4.65%计,计算出项目总投资为293.98亿元(含建设期利息15.51亿元)。按《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分三年投入,各年投资比例为40%:40%:20%。
5. 本项目资本金:本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即58.80亿元(293.98*20%),社会资本出资项目资本金为35.28亿元,占项目资本金总额60%。浙江交工出资项目资本金为339.4万元。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为浙江省“四大”建设、打造交通强国示范区、支撑大湾区创新发展、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智慧化数字化发展的标志性工程,是浙江省智慧高速示范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充分发挥交通战略先导优势,更好地服务“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一带一路”战略,为我国高速公路从高速增长阶段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提供示范和引领。浙江交工承建本项目,有利于积累智慧高速项目建设经验,有利于向新基建领域延伸拓展,符合公司战略布局。
因本项目施工合同价和工程量清单需另行协商,后续补充协议再约定,故暂无法准确估计施工合同价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营收比例。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杭绍甬高速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额为0万元。
八、风险提示
因本项目施工合同价和工程量清单需另行协商,后续补充协议再约定,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由于上述项目实施周期较长,存在原材料涨价、恶劣天气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完全按合同约定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2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