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鹏都农牧 公告编号:2021-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都农牧”或“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集团”)于2021年1月6日与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信托”,代表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云峰13号单一资金信托)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鹏欣集团向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云峰13号单一资金信托转让所持公司股份376,08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2021年1月21日,公司收到鹏欣集团和西藏信托(代表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云峰13号单一资金信托)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股份协议转让事宜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2021年1月20日,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前后,交易各方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鹏都农牧的实际控制人姜照柏直接或间接持有鹏都农牧的股份比例由62.78%减少至56.88%,姜照柏仍为鹏都农牧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前,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云峰13号单一资金信托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云峰13号单一资金信托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76,08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90%,为当前公司第四大股东。
3、本次协议转让过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鹏欣集团及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云峰13号单一资金信托承诺其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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