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简称:宜宾纸业 公告编号:2021-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宜宾市南溪区裴石轻工业园区,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易从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胡蓉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6人,监事吴晓莉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王强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梁好、王丕成、幸志敏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已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魏麟、卢涛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2021-012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月21日以传阅和通讯方式对议案进行审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陈洪主持,应参与审议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审议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议案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陈洪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 会议选举陈洪先生为公司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
2. 会议选举陈洪先生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
3. 会议选举陈洪先生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4. 会议选举陈洪先生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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