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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 指数基金指引征求意见稿

  

  本报讯 1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近日,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自2021年2月1日起实施。

  高莉表示,为规范指数基金投资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起草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0年7月31日至8月3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总体认同《指引》,并提出个别修改意见。证监会已进行认真梳理研究,充分吸收采纳。

  高莉介绍,《指引》共十三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在产品注册环节,强化管理人专业胜任能力和指数质量要求。二是在产品持续运作环节,聚焦投资者保护与风险防控,强化产品规范运作。三是加强与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的协同,提高监管有效性。

  “下一步,证监会将按照《指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指数基金产品注册及投资运作监管,推动指数基金高质量发展。”高莉说。(孟 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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