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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020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于2021年1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的通知,2021年1月22日,我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永前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1年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1-021 。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目前债券市场和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是否分期发行及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券,或证监会、交易所核准的用途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上市安排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在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后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公司债发行届满 24个月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需

  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全部事宜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1年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1-021 。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1年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1-022。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1年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1-023。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021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改善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目前债券市场和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全部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认为公司提出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符合现行有关规定的要求,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的执行有效;

  (三)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能够满足管理办法对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级别的要求,最终评级结果以资信评级机构最终出具报告为准;

  (四)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五)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且公司不存在以下情形:

  (一)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二)违反《证券法》的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四)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六)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七)属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

  (八)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或其它失信单位,并被暂停或限制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二、公司债发行方案

  (一)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是否分期发行及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二)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三)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四)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券,或证监会、交易所核准的用途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

  (五)上市安排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在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后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六)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七)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公司债发行届满 24个月之日止。

  三、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二)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聘请中介机构,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三)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并根据审批机关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四)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合同和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

  (五)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六)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七)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偿债保障机制及限制股息分配措施;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到期未能偿付债券本息等特殊情况时,采取如下相应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八)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九)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

  四、审议程序

  本次发行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债券的发行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022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合作方按

  股权比例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持有昆明中交金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金盛”)权益比例36.4%且合并其财务报表,中交云南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昆明金盛权益比例30%,昆明金地云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昆明金盛权益比例33.6%。昆明金盛经营情况良好,存在部分富余资金。截至目前,我司与合作方已按权益比例以同等条件调用昆明金盛富余资金情况如下:

  

  上述调用资金情况我司已于2020年8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公告编号2020-130)。现上述借款中有10,000万元将于2021年3月到期,经友好协商,我司与合作方拟在上述10,000万元借款到期后继续调用,其中我司拟继续调用金额不超过3,640万元,昆明金地云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继续调用金额不超过3,360万元,中交云南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继续调用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调用期限均不超过1年,年利率不超过4.3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我司并表的项目公司向其他股东提供资金的行为构成财务资助。我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调用资金的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昆明金地云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杰

  注册资本:36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06月13日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西路金地悦天下商铺一栋3

  楼。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及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自建房屋的出

  售、出租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深圳金地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92%股权。

  昆明金地云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

  标如下(单位:万元):

  

  昆明金地云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我司无

  关联关系,目前已调用昆明金盛资金余额为20,160万元。

  (二)中交云南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洁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08月01日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巫家坝巫家巷666号

  主营业务: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交通基础设施、公路桥梁、机场、

  铁路、环保水处理、港口码头、轨道交通、航道疏浚投资建设(按资质证核定的范围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建筑工程总承包;科技产业投资及研发;资源、原材料、高新技术领域的项目投资;医疗、养老服务;物流方案设计;普通货运;货运配载;货运代理;城市综合体及房地产项目投资开发;酒店旅游业项目投资与管理;物业管理;土地开发整理;投资咨询。(凡需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昆明城路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30%,招商

  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中交西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0%,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5%,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5%。

  中交云南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中交云南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我司无关

  联关系,目前已调用昆明金盛资金余额为18,000万元。

  三、财务资助的风险防控措施

  昆明金盛经营情况良好,所开发项目销售及回款情况良好,本次各股东方调用昆明金盛的富余资金,已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不会对昆明金盛后续开发建设和正常经营造成影响;昆明金盛其他合作方股东资信状况较好,各方股东权利公平、对等;我司对昆明金盛合并报表,直接负责昆明金盛的经营和财务管理,能够有效管控昆明金盛资金,能及时控制和防范风险;我司将密切关注昆明金盛和资助对象在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切实保护公司资金安全。当项目公司资金不能满足未来支出时,将提前通知股东及时归还或者补充投入资金以满足项目公司经营需要。

  四、财务资助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昆明金盛各股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项目公司资金公平、对等,确保了昆明金盛各方股东平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对公司整体发展有积极的影响,风险可控,不会对昆明金盛的开发建设和正常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我司及我司股东方利益的情形。

  五、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我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胡必亮、马江涛、刘洪跃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中交地产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昆明金盛富余资金是公平、对等的,确保了项目公司各方股东平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对公司的整体发展有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关于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七、 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660,472 万元,其中我司对有股权关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486,865 万元;合作方从我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173,607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023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2月08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0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08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

  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01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2月0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合生财富广场15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二)审议《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1、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2、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3、 债券期限

  4、 募集资金用途

  5、 上市安排

  6、 担保安排

  7、 决议有效期

  (三)审议《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全部事宜的议案》。

  (四) 审议《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详细情况于2021年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1-021、022号。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21年2月4日、5日上午9:00至下午4:30。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47

  电话号码:023-67530016

  传真号码:023-67530016

  联系人:王婷、容瑜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五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2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 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

  三、该表决权具体指示如下:

  

  四、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其他空格内划“×”;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36

  2、投票简称:中交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2月0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2月08日0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024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子公司中交贵州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公司”)正在进行“中交˙春风景里”项目的开发建设工作。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贵州公司对该项目总承包工程进行了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根据国家和相关主管部门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理,经过公开招标、评标等工作,确定中交瑞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牵头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为项目施工总承包中标单位,贵州公司于2021年 1 月 21 日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总金额为20,650.44029万元。

  中交瑞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是我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与我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公开招标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我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就上述因公开招标形成的关联交易事项豁免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交瑞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20号院4号楼2层201

  法定代表人:孙昕

  注册资本:1008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07月11日

  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房地产开发;绿化管理;城市园林绿化;销售金属材料、陶瓷制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与我公司的关联关系:均受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中交瑞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正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中交瑞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技术能力及质量水准满足双方合作要求,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中交瑞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161号

  法定代表人:李伟仪

  注册资本:63037.008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08月25日

  经营范围: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总承包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监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城乡规划编制;测绘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提供施工设备服务;凿井;城市规划设计;海洋工程建筑;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工程地质勘察服务;工程水文勘察服务;岩土工程设计服务;工程钻探;工程地球物理勘探服务;岩土工程勘察综合评定服务;岩土工程勘察服务;民航工程设计服务;铁道工程设计服务;电力工程设计服务;机械工程设计服务;通信工程设计服务;其他工程设计服务;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服务;工程结算服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服务;海洋服务;地下管线探测;水运工程设计服务;公路工程及相关设计服务;市政工程设计服务;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体育、休闲娱乐工程设计服务;教育咨询服务;软件批发;软件零售;软件开发;软件服务;软件技术推广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养老产业投资、开发;投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物流设施;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站投资;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服务;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

  股东: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与我公司的关联关系:均受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正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通过竞标确定合同价格。

  四、总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1、工程承包范围:31号楼、32号楼、34号楼—41号楼、S3号楼、地下室(以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内容为淮)。

  2、合同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295天。

  3、合同总价款:20,650.44029万元。

  4、计价和支付: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合同方式,工程款随工程进度按月支付进度款。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交˙春风景里施工总承包工程符合项目建设需要,贵州公司组织实施公开招标,严格履行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审原则,经过评审、开标、公示等公开透明的程序,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因招标而形成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我司控股子公司因公开招标确定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以下统称“关联方”)为建设工程中标单位,中标金额合计141,161.80万元。

  七、备查文件

  项目招标及开标文件。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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