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2021-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1】第31号),现将关注函中的相关问题回复公告如下:
2021 年 1 月 19 日,公司披露《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称,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一号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号机公司”)作为北京雾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雾芯科技”)分销商为其贡献了净收入的 15.1%。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此表示关注,公司对以下内容进行说明:
1、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一号机公司的主营业务、股权结构,2020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的实现情况,以及占你公司 2020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的比例。
【回复】
(1)一号机公司主营业务:电子烟、3C数码、快消品类的渠道、终端、新零售服务
(2)一号机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55%;一号机公司CEO蔡军持股比例10%;一号机公司核心团队持股平台共青城同路青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0%;外部投资人深圳斑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股权结构如下:
(3)一号机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6.35亿元,占公司整体营收比例1.44%,净利润0.37亿元,占公司整体净利润比例6.74%,归母净利润0.2亿元,占公司整体归母净利润比例4.27%。
2、请你公司说明一号机公司作为雾芯科技分销商的相关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是否存在误导性陈述,是否存在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
【回复】
一号机公司与雾芯科技的分销代理合作始于2019年8月,雾芯科技于2020年12月在其公开招股说明书中描述与一号机公司的合作关系及营收贡献占比。一号机公司作为雾芯科技分销商的相关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误导性陈述,不存在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
3、请说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持股 5%以上股东最近 1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来 6 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以及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请你公司自查上述人员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回复】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在前一个月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亦未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存在内幕交易、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确认,上述人员未来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认真核查了最近一个月内的有关工作,未发现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4、 风险提示
(1)截至2020年9月30日,一号机公司的收入和利润在公司的占比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2)电子烟行业目前国内政策尚不明晰,相关的法规政策的发布可能会对一号机公司电子烟业务的经营产生影响。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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