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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1-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8年度激励计划”)《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9年度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由于3名激励对象胡龙、刘小龙、戴满富离职,公司决定对其在2018年度激励计划及2019年度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190股回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13,816,528股变更为413,808,338股(最终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注册资本亦将随之发生变动,将由413,816,528元变更为413,808,338元。

  本次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附随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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