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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37        证券简称:科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15号),同意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6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9.7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30,572,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5,273,584.90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5,298,415.10元。2021年1月7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5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2020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立募集资金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账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近日分别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1年1月7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三、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一)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801101001204883731,截止2021年1月7日,专户余额为22,657.2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补充流动资金,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 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四) 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车达飞、王福兵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 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 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 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 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2023年12月31日解除。

  (十)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 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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