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1-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05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 股主板和中小板、B 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在规定期限内将反馈意见回复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须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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