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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4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月20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月25日上午10:00在公司总部办公楼(深圳市创意大厦)13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廖垚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 3025 号创意大厦 13-14 楼”变更为“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路24号海岸环庆大厦32楼”,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具体经办人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等相关报备登记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廖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聘任总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廖垚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聘任总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选举许明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选举李洪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治理自查及整改计划报告的议案》。

  按照《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 号)、《深圳证监局关于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20〕128号)的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公司对治理水平、财务质量、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内幕交易防控、大股东股票质押、并购重组、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承诺履行、审计机构选聘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十个重点问题进行逐个梳理,深入自查,出具了《公司治理自查及整改计划报告》并报送深圳证监局。

  七、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2月10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7)。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5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聘任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董事会选举廖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廖垚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廖垚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简历

  廖垚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现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市上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曾任职于巨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截止目前,廖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中查询,廖垚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6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选举许明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许明伟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选举李洪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选举董事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简历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许明伟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现任深圳市汇芯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暨广东省未来通信高端器件创新中心)副总经理,曾长期在美国国家半导体有限公司,美国凌力尔特技术有限公司等机构从事技术研发工作。

  截至目前,许明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中查询,许明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洪流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曾任湖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洪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中查询,李洪流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码:2021-007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公司定于2021年2月10日(周三)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1年2月10日(周三)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1年2月10日当天,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10日9:15至2021年2月10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1年2月4日(周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2021年2月4日(周四)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25号创意大厦1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上述议案均须就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第1提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21年2月8日9:00—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登记手续,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25号创意大厦13楼。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

  2、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25号创意大厦13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 518052

  联系人:阮征

  联系电话:(0755)26993098

  联系传真:(0755)26993313

  电子邮箱:ir@szselen.com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41

  2、投票简称:“新纶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2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10日9:15时,结束时间为2021年2月10日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1年2月10日召开的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本人(本股东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表决意见栏中用“√”表示。

  2、对于在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8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曾学忠先生、董事兼副总裁翁铁建先生、副总裁侯海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曾学忠先生、翁铁建先生、侯海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务,上述人员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管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曾学忠先生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其辞职报告将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曾学忠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翁铁建先生、侯海峰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截止本公告日,曾学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翁铁建先生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共1,175,342股,侯海峰先生直接及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共4,318,806股,翁铁建先生、侯海峰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其辞职后将会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股份管理。

  公司及董事会对曾学忠先生、翁铁建先生、侯海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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