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亚电子”)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公司与拟进行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46号),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6.9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5,452,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2,838,851.6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2,613,148.34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20〕667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决议有效期限

  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5、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指定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合理地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购买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通过上述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指定授权人员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属于董事会审议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把控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确保了募集资金的安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

  (3)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审阅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等会议资料以及相关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1 月 25 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董事会第一届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监事会第一届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四)公司保荐机构意见

  

  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2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

  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亚电子”)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0,761.62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19.77万元,合计               人民币11,081.39万元。本次置换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46号),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6.9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5,452,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2,838,851.6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2,613,148.34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20〕667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元:万元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若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替换相关自筹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所需资金,超出部分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所需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0年12月29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10,761.6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人民币10,761.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为本次A股发行累计发生的发行费用总额为人民币4,283.89万元(不含税),其中保荐机构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合计2,718.69万元(不含税)。截至2020年12月29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319.77万元(不含税),需要自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总额中进行置换,其中承销费及保荐费94.34万元,审计费及验资费113.21万元,律师费61.32万元,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50.9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319.77万元。

  五、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081.39万元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33号),认为公司编制的相关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2、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时,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3、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未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监事会意见

  2021年1月25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6个月,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六、 上网公告文件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2、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1 月  25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四)公司保荐机构意见

  

  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4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2021年1月2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战兵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0,761.62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19.77万元,合计人民币11,081.39万元。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5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2021年1月25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0,761.62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19.77万元,合计人民币11,081.39万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25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