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1-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月8日,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及《关于公司与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日,公司与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橡胶”)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及《<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生效日期为公司董事会有效批准或海南橡胶董事会、股东大会有效批准较晚的日期。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临2021-004公告。
2021年1月25日,海南橡胶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海南橡胶关于解除<附条件生效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与<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至此,公司与海南橡胶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及《<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正式生效。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2021-013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岛市郑州路43号橡胶谷橡塑新材料大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袁仲雪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张必书先生,独立董事许春华女士、刘树国先生、董华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李晓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赛轮(越南)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三期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茹、徐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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