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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56           证券简称:浩欧博          公告编号:2021-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浩欧博”)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2,850.74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12月15日作出的《关于同意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15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764,58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5.26元(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55,585.92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5,939.34万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9,646.58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021号”《验资报告》,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于2021年01月08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的资金,将按项目实际需求投入以上项目,缺口部分通过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如实际募集资金超出上述项目所需资金,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适当自筹资金进行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情况

  截至2021年1月25日,公司已在募投项目中预先投入2,485.69万元自筹资金,并以自筹资金支付含增值税发行费用365.05万元。预先投入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067号”《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审核。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

  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置换总金额为2,850.74万元,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850.7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850.7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067号”《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1年1月19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1、《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88656           证券简称:浩欧博          公告编号:2021-006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浩欧博”)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15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76.458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5.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585.9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646.58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月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02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49,646.58万元低于招股说明书中项目预计募集资金使用规模60,881.80万元。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对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对于缺口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核查意见》。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88656           证券简称:浩欧博          公告编号:2021-007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欧博”或者“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月25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20日以邮件、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焦海云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850.7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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