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1年1月25日上午10时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Paul Xiaoming Lee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月2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其中独立董事唐长江、独立董事卢建凯、独立董事郑海英以通讯的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恩捷转债”的议案》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恩捷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恩捷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恩捷转债”的提前赎回权,不提前赎回“恩捷转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恩捷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01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公开发行了1,6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60,000.00万元,期限6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109号”文同意,公司160,000.00万元可转债于2020年2月2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恩捷转债”,债券代码“128095”。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恩捷转债”自2020年8月1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期为2020年8月17日至2026年2月11日,“恩捷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64.61元/股;因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根据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对“恩捷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自2020年5月21日起“恩捷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64.49元/股;因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9,444,444股(A股)上市,根据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对“恩捷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自2020年9月4日起“恩捷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65.09元/股。
二、“恩捷转债”触发提前赎回条件依据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条款: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1)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22日期间,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恩捷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84.62元/股)。
三、 公司可转债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恩捷转债”的议案》,考虑到“恩捷转债”自2020年8月17日起开始转股,转股时间相对较短,同时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公司决定本次不行使“恩捷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恩捷转债”。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及时关注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星期一)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秀山路14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Paul Xiaoming Lee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6人,代表股份数量523,007,8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582%。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7人,代表股份数量434,759,5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100%。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9人,代表股份数量88,248,3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2%。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9人,代表股份数量100,664,9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479%。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见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恩捷与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2,958,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906%;反对49,2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00,615,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511%;反对49,2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4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金诗晟、王隽然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见证意见,该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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