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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公告

  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编号:临2021-002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会前以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于2021年1月25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出席人员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朝阳店北八楼餐饮区公开租赁招标的议案》。同意公司朝阳店北八楼规划为餐饮区域的约1850㎡场地,通过南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招标方式公开对外招租。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公告编号:临2021-003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金额:约7676.21万元

  ●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该项购房余款我公司于2013年12月起一直通过应付账款挂账处理,因此,该项购房余款的诉讼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不造成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1年1月25日,我公司收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0)桂01民初2672号《传票》。传票主要内容如下:

  (一)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二)被传唤事由:开庭审理

  (三)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南宁市标特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二、诉讼案件事实、请求内容

  (一)案件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2011年3月30日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20110301),合同第三条约定,被告购买的商品房为南宁市大学路98号市建?世贸西城广场A区第三层至第五层全部商铺及B区第一层至第五层的全部商铺,合同约定购价款合计639,684,093元。合同签署后被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第一笔购房款,即总购房价款的88%共562,922,001.84元,截止目前剩余总购房价款的12%,即76,762,091.16元被告尚未支付。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六条第2款及2011年12月22日原告发出的《承诺书》,原被告双方原约定剩余购房款在达到如下三个条件后:(1)在被告取得世贸西城广场A区第三层至第五层全部商铺及B区第一层至第五层的全部商铺权属证书;(2)世贸西城广场地上停车楼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3)涉案房产属于原告施工安装的设施设备达到正常使用状态,被告向原告支付全部的剩余购房款。

  综上所述,涉案房屋购房尾款的三个支付条件均已全部成就,被告依法应当立即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剩余房款76,762,091.16元。”

  (二)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购房款76,762,091.16元;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三、与本案相关的诉讼

  2018年4月,南宁市标特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与我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事由向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我公司向其赔偿拖欠房款造成的利息损失。

  该案经过反诉、一审判决、上诉,二审已于2020年7月进行了开庭审理,截至目前尚未收到二审判决。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3日、2019年6月27日、2019年7月3日、2020年4月20日、2020年5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等的影响

  我公司将积极应诉。由于该项购房余款我公司于2013年12月起一直通过应付账款挂账处理,因此,该项购房余款的诉讼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不造成影响。

  我公司将及时披露以上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6日

  备查文件:

  1.《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2020)桂01民初2672号;

  2.《民事起诉状》。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证券代码:600712           编号:临2021-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0年6月至2021年1月期间,我公司及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共约155.09万元,具体如下: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我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将上述政府补助在利润表“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项目列报并确认计入当期损益,将对与发生时点相对应时期的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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