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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说明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编号:2021-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已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4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5号—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和《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2020年度业绩变动情况不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进行了说明,相关中介机构对此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说明》及相关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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