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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工商变更登记事由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1名离职激励对象李云卿所持180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此事项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李云卿因个人债务原因于2020年3月被司法划转有限售条件股份473,000股至非关联第三方,导致其原有有限售条件股份18,000,000股减少为17,527,000股。公司对李云卿所持17,527,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由546,750,649股减少至529,223,649股,并于2020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有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2019年5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因2018年经营业绩未达标,对5名激励对象所持715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由529,223,649股减少至522,073,649股,并于2020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有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2019年8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2名离职激励对象席晓唐、陈君所持29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由522,073,649股减少至519,173,649股,并于2020年1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有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1名离职对象白锦媛所持825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由519,173,649股减少至510,923,649股,并于2020年8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有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1名离职对象孙坚所持4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由510,923,649股减少至510,523,649股,并于2020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有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020年12月1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上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本事宜出具了《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注销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959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20年12月15日止,公司回购减少注册资本(股本)36,227,000.00元,变更后的公司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510,523,649.00元。

  2020年12月21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六条、第三章第十九条涉及注册资本、总股本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10,523,649.00元,总股本为510,523,649.00股。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根据上述情况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锦州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10,523,649.00元。 除以上变更外,其他工商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公司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700749779175E

  名称: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凌海市大有乡双庙农场

  法定代表人:李立

  注册资本:人民币510,523,649.00元

  成立日期:2003年6月18日

  营业期限:自2003年6月18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金银除外)冶炼;炉料、金属化合物、金属合金制品、五金矿产品的购销业务;(以上项目均不含危险品)。工业废渣制砖及销售业务。电视节目制作发行,大型活动组织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文学创作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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