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搬迁事项概述
按照建德市主体功能区划分城市发展规划要求,因市高铁新区建设需要,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化股份”或“公司”)总部新华基地将实施整体搬迁。建德市城东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对公司新华基地土地及地面附着物予以征收,并进行相应补偿。该事项已经2020年10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0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的新化股份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进展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和2020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根据公司与建德市城东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署的<建德市化工企业搬迁补助协议>约定,被征收(新华基地)7宗合计面积为200,608平方米的土地,各类补助金额人民币18,421.35万元,款项按约定分批到账。2020年12月1日公司收到首笔补偿款55,264,05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二、 本次收到搬迁补偿款的相关情况
2021年1月22日公司收到第二笔补偿款55,264,050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共收到搬迁补偿款110,528,100元。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上述搬迁补偿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情况须视协议的执行情况以及拆迁补偿款的支付进度予以确认,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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