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0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的一致行动人江阴爱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投资”)的通知,获悉爱康投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的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爱康实业未质押的股份数为202,172,000股,其中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股份数为170,000,000股。
四、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是为上市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融资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为26,660.62万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41.08%,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95%,对应融资余额为37,074.5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为30,296.62万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46.69%,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76%,对应融资余额为44,521.97万元。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
3、根据公司于2020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自查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48)及2020年11月18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8),公司2017至2019年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4、本次股份质押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5、根据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93)及2021年1月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公司控股股东爱康实业与俞颉辰先生及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就爱康实业持有并质押于中航证券的爱康科技13,363万股股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俞颉辰先生,拟转让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8%。本次协议转让于2020年12月31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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