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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1-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全体董事、全体监事一致同意,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1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1年1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截至2021年1月26日,公司收到全部8名董事的书面表决票。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李石山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同意李石山先生正式任职公司董事后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意李石山先生正式任职公司董事后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发展与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预先审阅。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在新任董事长任职之前,由华士国董事履行董事长职责。

  二、《关于变更2020年度薪酬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附件:李石山先生简历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6 日

  附件:

  李石山先生简历

  李石山先生,男,197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1992年7 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会计师。

  曾任红河卷烟厂财务部综合科副科长、财统总部会计部部长,红烟宾馆会计室主任,红河卷烟厂华南市场部副主任、副经理、华中市场部经理,红河集团营销中心副总经理,红云红河集团营销中心副总监、市场营销中心副主任(副总监), 红云红河集团财务部副部长、多元化投资管理部部长、党委书记,合和集团财务管理部部长。

  现任合和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1-007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2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2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19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2月18日

  至2021年2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1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开披露。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已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http://www.hongtastock.com)公开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加现场会议A股股东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1)。

  2、非自然人股东:非自然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非自然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非自然人的,还应持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

  4、上述出席现场会议的投资者,在会议召开当日办理现场登记时,除现场出示上述登记材料原件外,还需另行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股东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2月18日13:00-14:00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19楼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欢迎各位股东与我们联系!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19楼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杨忠、许梦泽

  联系电话:0871-63577113

  传真号码:0871-63579074

  电子信箱:investor@hongtastock.com

  邮政编码:650011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委托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2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1-005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月25日收到董事长李剑波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因工作调整原因,李剑波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和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剑波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在新任董事长任职之前,由华士国董事履行董事长职责。李剑波先生的辞任不会影响董事会及公司的正常运作。

  李剑波先生在任职期间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董事长职责,并在烟草多元化经营和红塔证券发展及上市工作中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李剑波先生为公司发展付出的巨大努力和作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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