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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ST 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因工作疏忽,法律意见书中前言部分引用的公司章程名称存在引用笔误,现予以更正。

  更正前内容为: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现更正为: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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