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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证券代码:600280           证券简称:*ST中商            公告编号:临2021-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预计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4,000万元到6,000万元之间。

  2、公司本次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为:(1)报告期内地产项目较同期减亏,主要是同期地产项目计提存货减值以及补提土地增值税,本期地产项目税金及附加较同期减少约19,700万元,资产减值损失较同期减少约30,400万元;(2)报告期内新业态板块较同期减亏,主要是部分经营不达预期的新业态项目停止运营,亏损额较同期减少约7,500万元;(3)济宁店预计负债转回非经常性损益事项约6,200万元;(4)投资收益增加约4,300万元。

  3、公司预计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在-3,100万元到-1,100万元之间。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扭亏为盈,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4,000万元到6,000万元之间。

  2.预计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在-3,100万元到-1,100万元之间。

  (三)本期业绩预告为未审数,但已与会计师做了充分的沟通。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833.11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4,395.44万元。

  (二)每股收益:-0.51元。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受以下因素的综合影响:

  (一)主营业务影响

  1、报告期内地产项目较同期减亏,主要是同期地产项目计提存货减值以及补提土地增值税,本期地产项目税金及附加较同期减少约19,700万元,资产减值损失较同期减少约30,400万元;

  2、报告期内新业态板块较同期减亏,主要是部分经营不达预期的新业态项目停止运营,亏损额较同期减少约7,500万元。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济宁市中央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在被公司收购前与外部公司济宁百货总公司为互相提供担保单位,公司控股子公司济宁市中央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为济宁百货总公司提供担保,因前期济宁百货总公司资不抵债,不具备偿债能力,济宁市中央百货有限责任公司计提了预计负债。报告期内济宁市中央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担保解除,预计负债转回约6,200万元。

  (三)投资收益的影响

  报告期内联营企业长江日昇投资有限公司净利润增加,形成投资收益增加约4,300万元。

  (四)会计处理的影响

  报告期内执行新收入准则,联营业务由总额法改为净额法列示。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年审会计师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0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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